林建国却抬手,制止了他的话。
“孙大爷,赵刚这小子,人怎么样,村里人都清楚,你也清楚。”
“血战狼群那一晚,全村爷们没几个敢动的。他赵刚,是第一个操起家伙跟我冲出去的!没半点含糊!”
林建国往前一步,整个人的气势瞬间变得极具压迫感。
“就凭这一点,他就是条顶天立地的汉子,是我林建国的兄弟!”
他盯着孙老蔫的眼睛,一字一顿地问。
“我林建国的兄弟,配不上你孙女?”
这句话,如同一记重锤,狠狠砸在孙老蔫的心坎上。
老头子额头上瞬间冒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
配不上?他敢说一个“不”字吗?林建国是什么人?那是嘎达村的“山神”!是救了全村性命的恩人!他说的话,比村长的都管用!
“配得上!配得上!”
孙老蔫的腰一下子弯了下去,声音都在发颤。
“是俺们家红丫头高攀了……是她没福气……”
“不高攀。”
林建国摆了摆手,语气缓和下来。
“赵刚嘴笨,但他心实。那支人参,是我送他的新婚贺礼。他要是心里没你们家,看不起你们,就不会把那当命根子一样的东西,傻乎乎地第一时间捧到你们面前。”
说完,他转过身,从一脸激动的赵刚手里,拿过另一个布包裹。
他将包裹打开,露出里面的东西。
屋里所有人的呼吸,都在这一刻停滞了。
包裹里,是两匹崭新的棉布。一匹是喜庆的大红色,另一匹是耐脏的靛蓝色。布料厚实,纹理细密,在昏黄的油灯下泛着柔和的光泽。
这是林建国在京城采购的上好布料!
“这是我这个当大哥的,给孙红妹子添的‘添妆’!”
“这……这……”
孙红的母亲死死盯着那两匹布,眼睛都直了。
在这吃饭都成问题的年头,布票比钱都金贵!这么两匹上好的棉布,别说见了,听都没听过!这比给她两袋金子还让她震撼!
百年人参当彩礼!
林建国,嘎达村的“山神”,亲自上门保媒!
“林建国的兄弟”,这个重如泰山的身份!
还有这两匹足以当传家宝的添妆布!
一份份厚礼,一句句话,砸得孙家人头晕目眩。
孙老蔫和女儿女婿对视一眼,从彼此眼中都看到了无法掩饰的震惊与狂喜。
这还有什么可犹豫的?
这是天上掉下来的大福气!
“定!当场就定!”
孙老蔫激动地一拍大腿,脸上的皱纹都笑开了花。
“红丫头!还愣着干啥!快!快给林队长和……和你赵刚哥倒水!”
门后,孙红的脸颊烫得能烙饼。她低着头,从门后挪了出来,声音细得跟蚊子哼哼一样。
“全凭……全凭爷爷做主……”
“哈哈哈!”
林建国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
他用最强硬、最直接,甚至是最霸道的方式,促成了嘎达村的第一桩喜事。
他今晚做的这一切,不仅仅是为了赵刚。
这是一场演给全嘎達村看的戏。
他要让所有人明白一个道理。
只要你肯把命交给我,死心塌地跟着我林建国干,那你的一切,我林建国就都包了。
你的前程。
你的荣誉。
甚至,你的媳妇。
这比任何空洞的许诺都来得实在。
嘎达村的凝聚力,在这一刻,达到了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