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法院判决,禁止相似元素使用
阳光斜劈进办公室,林深仍坐在原处,连帽衫袖口压着键盘边缘,显示器分屏,左边玩家社区的帖文不断刷新,右边是竞品官网“情感审判台震撼上线”的广告横幅。
他盯着屏幕两小时了,期间手指偶尔在键盘上轻轻搭着,却始终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操作。
直到手机震了一下,贴着桌面滑出半寸。屏幕亮起,锁屏弹窗:【加密邮件·未读(1)】,发件人是“启星法务-王律师”,标题一串字:《民事裁定书【202X】京0105民初XXXXX号》。
林深眼皮跳了下。
他没急着点开,反而先伸手,把昨天被笔砸出凹痕的显示器边框往回推了推。然后才解锁,点进邮箱,附件下载进度条从0%爬到100%,PDF图标弹出来,他点了进去。
第一页是法院公章,红得扎眼。
他往下拉。
一行行看过去。
“……经审理查明,被告方开发之‘情感审判台’系统,在结构设计、交互逻辑、视觉呈现等方面,与原告《无尽回廊》中‘誓约之塔’构成实质性相似,且无法提供独立创作证据……”
“……上述行为已侵犯原告享有的著作权及美术作品专有权利……”
“……责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与‘誓约之塔’高度相似的设计元素,包括但不限于双环结构、誓言刻录机制、浮空石阶布局、背景音效触发逻辑等,不得在任何版本中复现或变相使用……”
他看到这儿,手指停住。
没激动,没喘粗气,也没笑。
只是把文档往上翻了两页,找到落款时间:202X年6月17日。
和玩家“老版本爱好者”晒出的v0.7源文件创建时间——202X年4月12日,隔了整整六十六天。
差两个月不到。
他轻轻呼了口气,像是要把卡在喉咙里的什么东西吐出来。
然后他关掉PDF,打开浏览器,输入一个网址:https://oath-archive.com。
这是玩家自发建的“誓约之塔故事合集”网站,没备案,靠众筹服务器撑着,首页写着:“这里不是数据库,是记忆库。”
页面加载出来,瀑布流往下滚。
第一条是个网吧小票扫描件,日期是202X年5月20日,订单备注:“新娘专用机预留,蛋糕+奶茶,别放BGM太吵。”配文写:“那天她穿婚纱来打本,我们公会全员陪刷材料,打完直接去民政局。现在你们说这台子是你们原创?”
往下,一张泛黄照片,两个年轻人站在誓约之塔模型前,女孩举着手机,男孩单膝跪地,背景是游戏里的星空。评论区有人回:“这是我哥我嫂,去年离了,但谁也别想抹掉他们在这儿结过婚的事。”
再往下,一段语音留言转成的文字:“爸,你和妈当年站的就是这儿吧?我今天带孩子来了,他也想试。你说承诺要有裂痕才真,我现在懂了。”
林深的手指顿住。
他慢慢滑动鼠标滚轮,一条接一条地看。有人晒婚礼视频截图,有人上传手写信扫描件,还有个盲人玩家留言:“我看不到画面,但我摸过那个UI的震动反馈,节奏是‘三短一长’,那是‘我爱你’的摩斯密码。你们抄得了模型,抄不了这个吧?”
他闭上眼。
三秒后睁开,拿起桌上那支曾飞出去砸中显示器的笔。笔杆上有道划痕,是他上周转笔时蹭的。他没拧开,也没写字,就那么轻轻往判决书打印稿上一搁,像盖了个章。
办公室外传来脚步声,由远及近,又走远。
楼下奶茶店招牌“嘀”地熄了,隔壁电竞婚纱摄影的新灯牌“砰”地亮起,红蓝光交替扫过百叶窗。
林深没抬头。
他重新打开法院文书,翻到最后一页,盯着承办人签名处看了几秒,然后取出一副度数最浅、镜片几乎透明的眼镜戴上,把判决书又读了一遍,随后摘下眼镜放回抽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