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远回头,来到村外,他的电动三轮不见了,就好像从来没出现过一样!
大概是被时空漩涡吞噬了吧!
高远记得,沿着这条土路往北走三十里,就是桂平县城。
从桂平再往北,就是紫荆山。
他要赶在洪秀全成为“天王”之前,赶在太平天国成型之前,去见那个还在山里传教、前途未卜的落第秀才。
帆布包里的玻璃首饰叮当作响,锡罐和瓷碗轻轻碰撞。
那是他全部的筹码,是他从2026年带来的、最后的现代印记。
“洪秀全,”高远对着远山低声说,嘴角扬起一个近乎狰狞的弧度,那枚银耳钉在夕阳下闪过一点冷光,“你的同行来了。”
“只不过,我这个落榜生,要来收编你这个落第秀才了。”
他迈开步子,朝着桂平的方向走去。土路在他脚下延伸,没入暮色。
身后,金田村的炊烟袅袅升起。祠堂里,隐约又传来唱诗的声音:
“天父下凡事因谁?耶稣舍命代赎罪...”
高远一直走到日头偏西,才望见桂平县的城墙。
土路渐渐变成了碎石路,路上的人多了起来。
挑担的农人、推独轮车的货郎、骑着瘦马的差役,还有三三两两结伴而行的百姓。每个人都穿着粗布衣裳,颜色大多是靛青、褐色、灰黑,洗得发白。
高远那一身牛仔裤、T恤、运动鞋,在人群里扎眼得像白纸上的墨点。
到了现在,高远心里那仅存的一丝侥幸也消散了!
自己真的穿越到了晚清!
此时路人看高远的眼神,让他后背发凉。
那不是好奇,是警惕,是打量,是某种带着估量的审视。
几个蹲在路边歇脚的汉子,目光像钩子一样刮过他全身,最后停在他鼓鼓囊囊的帆布包上。
有个满脸横肉的,甚至舔了舔嘴唇。
高远心里咯噔一下。
这是晚清。法律?秩序?在这荒郊野外,拳头和刀子就是秩序。
他不动声色地加快脚步,拐进路边一片小树林。林子不深,但足够遮挡视线。他靠在一棵老槐树后,心脏咚咚直跳。
不行。这身行头太扎眼,这个帆布包太扎眼。
在2026年,这是再普通不过的打扮;但是在晚清,这是“快来抢我”的招牌。
高远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他蹲下身,拉开帆布包。
包里最值钱的,是那些玻璃首饰。
仿蜜蜡吊坠、七彩珠串、红宝石胸针、还有几枚仿点翠的发簪。
在阳光下,它们能折射出这个时代罕见的、工业化的精准光泽。
这是他的筹码,不能丢。
他脱下T恤——那件印着英文“JustDoIt”的短袖,在1850年跟奇装异服没区别。
T恤里面还有件白色的棉质背心,勉强能穿出去见人。他把T恤铺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把玻璃首饰一件件放上去,包成一个拳头大的小包。
帆布包本身也不能要了。
他把包里的东西全倒出来:半包压缩饼干、一包纸巾、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还有那些现金,不过这玩意现在就是废纸。
高远看着那叠红票子,苦笑。他抽出一张百元大钞,对着阳光看了看。
他犹豫了几秒,还是把钞票叠好,塞进牛仔裤口袋最深处。
剩下的,跟那些首饰埋进树根下的土坑里,他把饼干,纸巾,打火机,香烟,和一件玻璃手链装在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