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库帕的天总是一派浅蓝色,偶尔会有那么一点灰色,阴天下雨在这个城市更是少见,常年的高温让所有人的皮肤都是油腻的棕黑。
我印象里最深刻的那一天,是在十几岁的时候。
那时我正在一大片普通棚户区奔跑,是从其中一间屋子里逃出来的,那个本来应该是我最珍惜最在意为之热爱的家。此时此刻只有一个烂赌鬼和一个只会哭满脸伤痕的女人。
按着血缘关系,我应该称呼他们为爸爸妈妈。
但,我不想。
从家里逃出来的时候,我的身上只有一点点拼命藏起来的私房钱,那是平日里很艰难才攒下来的,用来活命用来企图改运。
我曾天真的以为,在兰库帕只要走出去就可以另有天地。然而现实却给了我狠狠地一巴掌,我的钱很快就在吃用上花光了。
他们把我赶出去,嘲笑我穷光蛋来什么高级旅馆。彼时的我瘦弱,黝黑,干瘪的身材。
任谁看一眼,都会觉得我最终会和兰库帕贫民窟的所有下等人一样,死在它酷热天气和冷漠的现实里。
而事情的转机来的时候也挺让人猝不及防,又或是我确实命不该绝罢了。按理来说我作为一个小混混,甚至都不是混混。
只是路边一条濒死的野狗,没有资格知道兰库帕两大社团之一,鼎盛合的内部消息。
然而那个晚上我实在是太饿了,人在绝境时会爆发的潜力或许会让人不可置信。
但,我也只敢抢夺一个醉鬼的钱包。他太强壮了,如果不是喝醉我不会得手就会被立刻踢碎颈骨。
我一路不敢回头地奔跑,直到体力耗尽喉咙里有强烈的血腥气。跌坐在地上那是个黑暗的角落,我开始翻看钱包里面有很多钱还有名片,黑色金属卡片握在手里却有股刺骨的凉意。
鼎盛合,Johnson。
很有特点可惜我不认识英文,我也不认识他是谁,更是没有机会认识。随手一丢卡片掉进不远处的泥水里,脏了却挡不住上面的名字带来的压迫感。
匆忙点了点钱刚好足够我生活很长时间,贴身收好它们我却鬼使神差地爬过去把卡片又捡回来。对着晦暗的光反复咀嚼那个名字,鼎盛合…
啪!
头顶投射一片阴暗,脸颊上后知后觉火辣辣地疼。来人之蛮横甚至没有给予解释的机会,黑洞洞的枪口就已经抵在脑门正中间。
我抬头望过去逆光之下根本看不清对方的脸和眼里的情绪,生死之间的本能让我开口求饶。
对方却握紧枪柄拉开了保险栓,粗糙的食指滑向半月一样的地方。是的,他会开枪的他不是那些小混混。
怎么忘了,他是来自鼎盛合的人…
心知逃不过,闭上眼时脸上的表情无悲无喜。但枪声迟迟没有落下,我的命还暂时停在自己的手里。
头顶一阵笑声满是戏谑和玩味,甚至带了明显的瞧不起和嫌弃。怀里的钱被来人的随身保镖拿走了,那张名片却留在我的上衣口袋里。
一左一右两个保镖不由分说架住我的胳膊,眼前被蒙住突然陷入一片黑暗。
所以,我这是活下来了吗?
出于侥幸心理作祟,我老老实实跟着他们去往不知名的地方落脚。期间眼前黑布始终没有摘下,我也不知道自己最终会如何被处理。
或许是活下来或许是在一个海边,或是地下土坑永远长眠。出发的路上在一台车里,我被人压在那不能起身。
来人总算想起自报姓名,他说他是鼎盛合的保镖头领。接下来会让我去一个地方,在那里要和至少一百个同样年纪的孩子学习。
学习什么?
学习如何杀人。
说完这话,那个人好像被他自己的严肃逗笑了。车上却只有他一个人的笑声回荡,我低着头没有说话我没有拒绝的权利。
至少,现在没有。
车程很长路途偶尔颠簸,过一会才有另一个人语气机械地给我介绍即将面临什么。而这一去最差的结果,就是小命不保甚至无人收尸。
我抬头努力看向那个领头的人,只是轻轻地问一句有些可笑的话:能保证让我每天吃饱饭吗?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