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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刺客列传(下)(1 / 2)

鲁句践的叹息

荆轲刺秦王的消息,传到邯郸。

当年那个和荆轲争道赌博、骂过他的鲁句践,听说后躲在屋里,悄悄对人说:“唉!可惜他当年没好好学刺剑。我真是有眼无珠,不了解他啊!”

他想起当年荆轲被他骂走时的背影,那时以为荆轲胆小。

现在才知道,那个人的胆量,是天下最大的。

太史公的评论

司马迁写完这五个刺客,在竹简上写道:

“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从曹沫到荆轲这五个人,他们的义举有的成功,有的没成功,但他们的志向是清清楚楚的,没有违背自己的本心,名声流传后世,难道是虚的吗?

他又写道:

“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太过。又言荆轲伤秦王,皆非也。始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

世人说荆轲的事,什么“天降粟,马长角”之类的,太夸张了。还有说荆轲伤了秦王的,都不对。当初公孙季功、董生和夏无且(那个用药袋砸荆轲的侍医)有交往,知道详情,是这样跟我说的。

这一段话,透露了司马迁写荆轲传的材料来源。他亲自找过当年在场的人,所以写得真实可信。

曹沫的意义

五人中,曹沫最早。

他的事简单:劫持齐桓公,要回被占的土地,完事就走,没伤人。

但他开创了一种传统:刺客不一定非要杀人。有时候,把刀架在脖子上,比杀人更有用。

齐桓公后来想反悔,被管仲劝住了。管仲说:“不能因为贪小利而失信于诸侯。”这话说得对。

曹沫用一把匕首,让齐国和鲁国保持了多年的和平。

专诸的狠

专诸比曹沫狠。

他学了三个月烤鱼,就为那一剑。鱼肠剑藏在鱼肚里,端到王僚面前,一剑毙命。

他死的时候,被砍成肉泥。但他儿子封了上卿,值了。

专诸的狠,是那种不动声色的狠。学烤鱼的时候,谁会想到他是刺客?

豫让的执

豫让最执着。

智伯死了,他要报仇。第一次混进厕所,被发现了,赵襄子放了他。第二次漆身吞炭,毁容变声,埋伏在桥下,又被发现了。

赵襄子问他:“您也曾给范氏、中行氏当家臣,他们被智伯灭了,您不替他们报仇,反倒投靠智伯。现在智伯死了,您为什么这么拼命?”

豫让说:“范氏、中行氏拿我当普通人,我也拿他们当普通人。智伯拿我当国士,我拿他当国士。”

这就是“士为知己者死”的出处。

他最后跳起来刺了赵襄子的衣服三剑,然后自杀。衣服不是人,但那一刺,表明了他的心。

聂政的烈

聂政最烈。

他一个人杀进相府,刺死侠累,又杀了几十人。然后自己毁容挖眼剖腹,不让别人认出他。

他为什么要毁容?怕连累姐姐。

他姐姐聂嫈,听说韩国悬赏千金找刺客的姓名,猜到是弟弟,赶去认尸。伏尸痛哭,说:“这是轵县深井里的聂政啊!”

街上的人说:“这人杀了我们相国,大王悬赏千金想知道他是谁,夫人怎么敢来认?”

聂嫈说:“我知道。但聂政所以蒙受屈辱,隐迹市井,是因为老母在,我未嫁。现在母亲已死,我已嫁人。严仲子从困苦中结交他,恩泽深厚,能怎么办?士为知己者死,这是当然的。他还怕连累我,自己毁容。我怎么能怕死,让弟弟的名声埋没?”

说完死在聂政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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