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末时节,天气异常闷热,人心显得浮躁不安。
此时酒馆二娘的房间,却是欢声笑语。
平头的疑问也得到了解释,原来韩猛是早他以前的孩子,平头来的时候,韩猛早已离去,早早便出去闯荡。韩猛行事机灵,遇事果断,后来机遇跟了张大帅,一步步做到团长的位置!
二娘不仅是个大善人,也是个善说之人,说起话来,众人听得也是津津乐道。众人聊的开心,闲聊之余,二娘又提及几个特别有出息的孩子。
比如有当医生的徐克、做生意的商虞、出国留洋的尹思怡等
在众人听来,似乎二娘的小酒馆就如黄埔军校一般,孕育了不少狼门虎将。
平头听得有些垂丧,脸色难堪,心里愧疚着自己没能做好,有些对不住二娘的培养。
平头的难堪,被陈平看在眼里,也想为平头争口气,忙着当二娘的面表誓。
“二娘放心,平头哥以前只是时运不济,但是我相信他,很快就能有不错的成就!”
“这是肯定的,我能看的出来,这孩子不是平凡之人辈,以后跟着你,定会有所出息。”
二娘面露羞涩,似乎也感觉到了平头的尴尬,接起陈平的话打起圆场。
平头是个苦命的孩子,打小没了父母,从沿街乞讨,到矿区出苦力,再到上山做了匪徒,如今跟了陈平。
此时听了陈平的话,又见陈平信心满满,平头心里感激涕零。
“我,我一定会是出人头地的!定不负二娘的养育之恩。”
看着平头紧握着拳头,底气十足的样子,陈平心中暗笑,或许这就是他想要的,因为他想成为世上最强的男人,那身边一定不能缺乏最强伙伴。
众人在平头的欢呼声下,欢声笑语,而陈平的心里,似乎这里的每个人都是他最强男人的伙伴,也包括二娘。
夜静静地离去,等待着它的是清晨。伴随着朝阳从东方的大地拔地而起,鸡鸣声撕破了这个夜空。
陈平心中有事,醒的自然很早,站在酒楼的后院,看着伙计细狗匆忙的离去,不禁而言。
“二娘,细狗这么早干什么去了?我看他走得如此匆忙。”
“哦,陈平啊,起得这么早!二娘这里简陋,也不知昨晚有没有睡好?”
二娘甚是关切,很怕这群孩子睡的不好,毕竟有些人换了地方,总会有失眠的症状。
“哈哈,二娘这里比起我们的军营,那不是强上百倍,睡的很香。但我平时觉就比较少,都习惯了。”
陈平故作镇定,顶着两个黑眼圈,说起话来,还有伴着困意。
“哈哈,你还是再去睡一会,看你这神情,有些无精打采的。”
“我,,”
陈平说到我,话语还没说完,就让二娘笑着出言打断,似乎是看出了陈平的心里。
“没事,你放心吧,你的事情,你也不必犯愁,有二娘呢,等你睡醒了,养足了精神,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陈平听得,先是一愣,随后便是一笑,他知道,这是二娘在暗示他,匆忙离去的细狗,可能就是去办事了。
“嗯嗯,我明白了,二娘,我听您的话,这就去睡觉,把精神补的足足地。”
陈平的听话,二娘见了,笑意满满,显得神情清漪。
说起伙计细狗,他是唯一一个至今留在二娘身边的人,他就像一个长不大的笨孩子,一直守护在老人的身边,尽着最平凡的孝道。
细狗不会骑马,学了几次都是无功而返,以至于慢慢就不爱学了。但他有个新的交通工具,也就是自行车。虽然是二手的,但在民国这个年代,它的价格比黄金貌似还要昂贵,因为它这是一个不吃草的驴。
西关镇,一个距离酒楼不是很远的地方,大概有十里的路程。
细狗很是听话,按照二娘的意思,骑着自行车很快地就来到这里。
车子骑过破旧的城楼,穿过高大的钟鼓楼,进入一条悠长的街区小路,细狗如往常一样,嘴里悠闲地吹着口哨。
突然,一条长长地绳索,瞬间挡住了他的去路,横在了道路的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