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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林诗音的消息,引狼入室的李寻欢(1 / 2)

紫禁城,御花园。

此时的御花园,早已没了往日的森严规矩。在那繁花簇拥的凉亭内,陆风斜靠在由整块极品羊脂玉雕琢而成的龙榻上,怀里揽着正如猫儿般温顺的云罗郡主。云罗此时只着一身轻如薄翼的红纱,修长的玉腿交叠,毫无忌讳地搭在陆风的膝头,娇憨地将剥好的葡萄送入陆风口中。

而在龙榻之下,上官海棠正半跪着,纤细修长的手指带着恰到好处的力量,为陆风按压着小腿。她那一身紧致的白色鱼鳞服因为姿势的原因,勾勒出如满月般惊心动魄的弧度,清冷的眉眼间,此刻尽是化不开的柔情与臣服。

这便是陆风的后花园,大明最尊贵的女人,在此刻不过是他掌中的玩物。

“主人,保定府那边送来了急信。”

海棠一边动作,一边从怀中取出一封盖着火漆的密信。那信封之上,隐约透着一股淡淡的冷檀香味。

陆风接过信,随手撕开。信上的字迹龙飞凤舞,透着一股洒脱却又纠结的矛盾之感,落款赫然是三个字——李寻欢。

“小李飞刀?”陆风眉梢微挑,眼中闪过一抹戏谑。

信的内容很简单:李寻欢的好兄弟龙啸云之子龙小云,因机缘巧合被“恶徒”重伤,经脉尽毁,性命危在旦夕。李寻欢听闻护龙山庄有续命良药天香豆蔻,特致信求药,并言明只要神侯肯赐药,他李寻欢欠下神侯一个泼天的人情,来日必当厚报。

“救龙小云?”

陆风看着信,忽然放声大笑,笑声中充满了毫不掩饰的嘲讽。

一旁的云罗有些好奇地凑过头来,在那陆风胸膛上蹭了蹭,娇声问道:“皇叔,这个李寻欢是谁啊?很有名吗?值得你笑成这样?”

“李寻欢,大明探花郎,那一柄飞刀号称例不虚发,在江湖上确实有些虚名。”陆风的大手在云罗那柔弱无骨的腰肢上捏了捏,引得少女一阵轻呼,才悠悠说道,“但他更出名的,是他的‘义气’。为了报答龙啸云的救命之恩,他不仅把自己的家产送了,甚至连自己指腹为婚的未婚妻,都亲手送到了龙啸云的床上。”

“啊?”云罗瞪大了眼睛,满脸不可置信,“这世上还有这种傻子?把自己的女人送给别人?皇叔,你可不能学他!”

“送?本侯只会抢,从不送人。”陆风冷哼一声。

他低头看向海棠,眼神中闪过一抹阴鸷,“海棠,你觉得这药,本侯该不该给?”

海棠感受着陆风指尖传来的压迫感,低眉顺眼地答道:“那龙小云本就是个纨绔恶少,先前在保定府作恶,被咱们山庄的暗卫顺手废了,这本就是他的报应。李寻欢引狼入室而不自知,如今求药,也不过是自寻死路。”

陆风摇了摇头,嘴角勾起一抹邪异的弧度。

“不,这药,本侯不仅要给,还要亲自送过去。”

他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女人的影子。

林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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