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上,是一艘巨大的宝船,乘风破浪,帆影遮天。船头站着一个少年,负手而立,衣袂飘飘,目光望向远方无边无际的大海。
画旁题着一行小字:
“愿公子此去,如宝船再出,扬帆万里。”
没有署名,没有落款。
沈墨抬头,那女子已经转身消失在人群中,只留下一抹匆匆的背影。
他握着画,久久无言。
船渐行渐远,码头上的人影越来越小,终于模糊成一片。
秦淮河两岸,枯柳、农舍、田畴,缓缓后退。应天城的轮廓,在晨雾中渐渐淡去,最终消失在天际线尽头。
沈墨站在船头,迎着凛冽的北风,一动不动。
“公子,外面风大,进舱歇息吧。”随行的小厮小心翼翼地上前提醒。
沈墨摇摇头:“再站一会儿。”
他看着两岸不断变换的风景,心中思绪万千。
两个月前,他刚刚穿越,还是一个被人当众羞辱的落魄书生。两个月后,他诗词惊世,技艺济民,图纸震工部,被天子亲自召见。
这一切,快得如同做梦。
但他知道,真正的挑战,才刚刚开始。
应天府再大,也不过是地方。京城,才是真正的风云际会之地。
那里有天下最顶尖的权谋,最残酷的斗争,最复杂的人心。内阁、六部、司礼监、勋贵、外戚……各股势力盘根错节,稍有不慎,便是万劫不复。
而天子召见,既是天大的机遇,也是天大的风险。
一言合意,平步青云;一言不合,万劫不复。
沈墨深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胸腔里一阵刺痛,却也格外清醒。
他摸了摸怀中的图纸、笔记、工具,还有那卷不知名的女子赠送的画。
这些都是他的底气。
不是靠谁赏赐,不是靠谁提携,而是靠自己的脑子、自己的手,一点一点挣来的底气。
无论京城如何风云变幻,只要这身本事在,他就站得住脚。
船行一日夜,次日傍晚,抵达扬州。
扬州码头比应天更加繁华,商船云集,人声鼎沸。沈墨的官船靠岸补给,他趁机上岸走了走,想看看这座历史名城的风貌。
刚走出码头没多远,便见前方围了一大群人,隐约传来争执声。
沈墨本不想多管闲事,却听见人群中有人喊了一句:
“这是西洋来的宝贝!你们这些土包子,见过吗?”
西洋?
沈墨脚步一顿,鬼使神差地挤进了人群。
人群中央,站着一个高鼻深目的红发番人,衣着古怪,正捧着一个巴掌大的黄铜器物,滔滔不绝地用半生不熟的汉语吹嘘:
“这叫‘自鸣钟’,西洋最先进的科技!它能自己走,自己响,准时准点,比你们中国的漏壶精准一百倍!一百两银子,不二价!”
周围百姓纷纷摇头,有人嗤笑:“什么破玩意儿,不就是个铜疙瘩吗?还一百两,骗鬼呢?”
红发番人急了,正要争辩,忽然听见一个清朗的声音响起:
“让我看看。”
他抬头,见一个青衫少年走上前来,目光落在他手中的自鸣钟上,眼神专注而锐利。
正是沈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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