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轿车穿过九龙塘的街道,渐渐驶入铜锣湾的地界。
车窗外的风景开始变化——招牌更密了,人更多了,街边随处可见穿着花衬衫、叼着烟的年轻人三五成群地晃荡。
这是洪兴的地盘,铜锣湾,全港最繁华的区域之一。
洛天虹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后座的林夜。
“大哥,洪兴的堂口就在前面那条街。大佬B亲自在那边等着。”
林夜点点头,目光扫过窗外。
他对洪兴没什么恶感,但也谈不上好感。
古惑仔而已,打打杀杀抢地盘,争的是钱和面子。而他争的,是这片地界的平安——以及那些藏在暗处的脏东西。
两码事。
但如果能合作,他也不介意。
车子停在一家茶餐厅门口。
招牌上写着洪兴茶餐厅五个大字,门口站着几个穿黑衣服的年轻人,一个个眼神警惕,打量着来往的行人和车辆。
林夜推开车门,洛天虹紧跟其后。
那几个年轻人看到他们,立刻有人进去通报,剩下的人则微微侧身,让开一条路。
茶餐厅里面比外面看起来宽敞得多。
这会儿不是饭点,店里没有客人,只有几张桌子旁坐着人。
最里面的那张圆桌旁,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正襟危坐,手里端着一杯茶,目光落在林夜身上。
大佬B。
洪兴十二个堂口中,铜锣湾的堂口话事人。
他穿着一件花衬衫,圆脸,浓眉,光头,眼神沉稳中带着几分精明。
一身江湖人的气息。
当然林夜也知道,这位可不是什么好人。
毕竟,能在铜锣湾这种地方站稳脚跟十几年,手下几百号兄弟,靠的可不只是讲义气。
“林先生,久仰大名。”
大佬B站起身,抱了抱拳,脸上露出热情的笑容。
林夜微微颔首:“B哥客气。”
两人落座。
洛天虹站在林夜身后,目光如刀,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
大佬B身后,站着五个年轻人。
最前面那个,二十四五岁,五官端正,站得笔直。他的眼神很沉静,不像其他古惑仔那样流里流气,反而带着一股内敛的锐气。
陈浩南。
洪兴最年轻的红棍,大佬B的头马。据说身手极好,讲义气,重情义,在铜锣湾这一片名声很响。
他身后站着四个风格各异的年轻人。
左边第一个,穿着一件花衬衫,敞着怀,露出胸口的纹身。
他长了一张痞里痞气的脸,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眼神里带着一股天生的傲气。
山鸡。
这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自大——或者说,自信过度。他觉得自己够狠,够义气,够聪明,迟早有一天要出头。
对陈浩南,他是服气的,但对别人,尤其是那些看起来比他年轻却比他混得好的人,他心里总憋着一股劲。
此刻他正打量着林夜,目光里带着几分审视和不服。
他旁边站着一个敦实的年轻人,国字脸,憨厚中带着几分狠劲。
大天二,陈浩南的死党,打架是一把好手,话不多,但动手绝不含糊。
再旁边,是两个的,年轻人——蕉皮和包皮。
焦皮眼睛滴溜溜转,一看就是机灵人。包皮稍微胖一点,站在那儿有点缩手缩脚,不像蕉皮那么放得开。
这就是陈浩南的五人组。
林夜的目光从他们脸上扫过,心里有了数。
都是年轻人,有冲劲,有义气,但也容易被冲昏头脑。尤其是那个山鸡,眼神里的不服藏都藏不住。
不过在原著中,其他的三人都没有好下场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