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回京
冯毅回到北京,是第二天下午。
飞机落地的刹那,他透过舷窗瞥了眼外面的天,灰蒙蒙的,裹着一层淡淡的尘雾,和海南那片蓝得晃眼、干净得不像话的天空比起来,判若两个世界。可他非但没觉得扫兴,心里反倒浮起一股踏实的暖意——那片过于澄澈的蓝天,待着总让他有种不真切的疏离感,反倒是北京这灰扑扑的天,带着熟悉的烟火气,才像真正的家。
出了航站楼,他掏出手机熟练地叫车。换作以前,他出门从来只挤公交地铁,一分钱都舍不得多花,可今天不一样了。兜里安安稳稳放着电影节的水晶奖杯,包里揣着苏瑾递来的剧本,银行账户里还多了五千块奖金——刘明远说《底边》拿了最佳影片,剧组全员都有份,他那份还是导演硬塞过来的,直说他戏演得走心,该多拿这份酬劳。
没一会儿车就到了,冯毅拉开车门坐进去,报了城中村的地址。司机从后视镜里扫了他一眼,语气带着几分诧异:“大哥,去那片啊?巷子绕,不好找嘞。”
“没事,到了跟前我给您指路。”冯毅笑了笑,语气平和,没了以往的拘谨。
车子开上高速,他靠在座椅上,静静望着窗外。路两旁依旧是灰扑扑的居民楼,树枝光秃秃的没抽新芽,可今天看在眼里,却处处都觉得顺眼。从前挤晚班公交回村,总觉得这条路漫长得没个头,昏昏沉沉晃半天也到不了,今天坐在出租车里,反倒觉得路程快了不少,连风从车窗缝钻进来,都没那么刺骨了。
手机忽然震了一下,掏出来一看,是周晓晓发来的消息,字里行间都透着激动:“冯哥!你落地北京没?我刷到你领奖的视频了,网上都传疯啦!”
冯毅愣了愣,指尖下意识点开微博,搜了自己的名字。跳出的词条里,最显眼的是一个影视博主发的内容,标题写着“工地大叔逆袭出圈,质朴发言斩获电影节最佳男配”,下面附着他领奖时说话的片段。他点进去看了眼,转发量已经破了两万,评论也有八千多条,数据涨得飞快。
他慢慢往下翻评论,第一条就戳中了他:“看哭了,我爸就是干了一辈子工地的人,太懂这种滋味了”;第二条写着“说话太真诚了,没有半句虚的,不像别的演员念稿子”;还有人说“他那句‘献给工地上干一辈子没留下什么的人’,我瞬间泪目,一定要去看《底边》”。满屏都是共情的话,没有嘲讽,没有质疑,全是认可。
冯毅翻了几条就放下手机,心里翻涌着说不清的情绪,不是单纯的高兴,也不是无措,就是觉得恍惚。那个站在聚光灯下,坦然说着自己过往的人,真的是他吗?那个曾经缩在城中村十平米小屋,连抬头走路都不敢的人,居然会被这么多人记住?
车子开到村口,冯毅付了车钱,拎着简单的行李往巷子里走。刚走几步,就碰见楼下超市的老板娘蹲在门口择菜,抬头看见他,眼睛一下子亮了,手里的菜都放下了:“冯毅?你可回来了!我昨儿在电视上看见你了,还跟我老伴说,这不是咱楼上的小冯嘛!”
“嗯,刚落地。”冯毅停下脚步,主动打了招呼。
“真拿奖啦?最佳男配角?”老板娘站起身,上下打量着他,眼神里满是赞许,“可真给咱巷子长脸!我早就瞅着你这人踏实,不是平庸的命,果然出息了!”
“就是个小奖项,碰巧了。”冯毅挠了挠头,露出几分腼腆的笑。
“再小也是凭本事拿的,别谦虚!”老板娘说着,转身从柜台里拎出一袋新鲜橘子,不由分说塞到他手里,“拿着吃,老家树上摘的,甜得很,沾沾你的喜气!”
冯毅推辞不过,只好接过,连声道谢,才继续往楼里走。刚到单元楼下,正好碰到三楼的小情侣下楼,男生瞥见他,愣了一下,悄悄捅了捅身边的女朋友,女生抬眼看向他,眼神里带着几分惊喜,擦肩而过时,轻声说了句:“冯哥,恭喜你得奖。”
“谢谢。”冯毅笑着回应,看着两人走远,才抬头望向五楼自家的窗户。窗户敞着,午后的阳光斜斜照进去,落在斑驳的白墙上,没了往日的压抑。他拎着行李上楼,掏出钥匙开门,屋里还是老样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桌上摆着他没写完的字帖和毛笔,墙角放着自己亲手做的木凳,一切都熟悉得让人安心。
他把行李放在门边,小心翼翼从包里拿出奖杯,轻轻摆在桌案正中间。透明的水晶小人被阳光照着,折射出细碎的光,和屋里老旧的家具、斑驳的墙皮比起来,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太亮,太新,像是不属于这里。可冯毅没打算把它收进柜子,这是他熬了这么久,凭自己的本事挣来的,就该大大方方摆着。
他坐在自己做的木凳上,给周晓晓发了条消息:“刚到家,晚上过来吃饭,我做你爱吃的红烧肉。”
消息刚发出去,周晓晓就秒回,还带了个开心的表情:“收到!我正好有天大的好事要跟冯哥说!”
冯毅看着屏幕,嘴角不自觉地往上扬了扬,收起手机起身进了厨房。拿出刚买的五花肉,本来是打算自己凑合吃的,现在正好用来招待晓晓。他系上洗得发白的围裙,熟练地忙活起来,切肉、焯水、炒糖色,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肉块在锅里咕嘟咕嘟炖着,浓郁的肉香慢慢飘满小屋,驱散了往日的冷清,也暖了整个屋子。
站在灶台前翻搅肉块时,冯毅忽然想起从前在工地的日子。那时候住板房,没有正经厨房,就一个电饭锅,每次发了工资,他都会买块肉,胡乱炖一炖,味道算不上好,却吃得格外香。那时候李秀娟总会打电话来,絮絮叨叨叮嘱他别老吃肉,注意身体,他嘴上应着,下次依旧会买。那些苦巴巴却透着烟火气的日子,好像已经隔了很远很远,远到像是上辈子的事。
一个多小时后,红烧肉炖得软烂入味,收汁出锅,他又顺手炒了个青菜,拌了道黄瓜,简单两菜一汤,摆上桌,放好两副碗筷,静静等着周晓晓。
没一会儿,门铃就响了。冯毅开门,周晓晓站在门口,穿了件新买的粉色T恤,头发剪短了,显得利落又精神,一进门就凑过来,上下打量他:“冯哥,你是不是在海南没好好吃饭?看着都瘦了点。”
“顿顿都吃,可能是那边天气热,没胃口。”冯毅侧身让她进屋,顺手接过她手里的小包,“你说的好事,到底是什么?”
周晓晓一屁股坐在桌前,眼睛亮得像星星,语气里满是抑制不住的兴奋:“我接了个女一号!网剧,整整二十集,我演主角!”
“女一号?”冯毅着实有些意外,停下手里的动作看向她。
“对啊!”周晓晓得意地从包里掏出剧本,往桌上一拍,“下个月就开机,现代都市剧,讲咱北漂女孩打拼的故事,可贴合生活了!”
冯毅拿起剧本翻了翻,女主角叫小美,从农村来北京,从餐馆服务员做起,一路打拼自己开店,满是韧劲。他把剧本放回桌上,由衷地替她开心:“挺好的,角色很适合你,好好演,别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