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砚从抽屉里取出一双乳胶手套、一包湿巾、一个黑色口罩、一顶棒球帽。他将这些东西装进一个黑色的小腰包,系在腰间,外面套上一件宽松的冲锋衣,拉好拉链,看不出任何鼓包。
然后他出了门。
凌晨四点半的北城县,像一座被抽干了声音的城市。街道上空无一人,路灯的光在薄雾中晕开,像一团一团的棉花。沈砚走在人行道上,步态正常,呼吸平稳,呼出的白气在灯光下像一小团一小团的云。他的影子被路灯拉得很长很长,在地上拖出一道黑色的、扭曲的、像蛇一样的痕迹。
他没有去县政府。他去了城西的一个居民小区——王怀安的家。
不是去杀人,是去送一封信。
信是他昨天晚上写好的,用的是普通的A4纸,普通的黑色水笔,字迹是印刷体——不是他的手写体,而是一种他刻意模仿的、没有任何个人特征的标准字体。信的内容很短,只有几行字:
“王县长,李建国、周明远已经死了,刘建明失踪了。你是最后一个。你杀了沈清,你欠他一条命。现在,该还了。”
没有署名,没有日期,没有任何能指向写信人的信息。但王怀安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会知道是谁写的。因为他心里有鬼,而鬼会告诉他答案。
沈砚走到王怀安家的小区门口,没有进去。他将信装进一个普通的白色信封,信封上写着“王怀安县长亲启”几个字。然后他将信封放在小区门口的快递柜上,用一块小石头压住,防止被风吹走。
他站在小区门口,看着那栋别墅的窗户。二楼的灯亮着——王怀安还没睡,或者已经醒了。沈砚不知道是哪一种,但他知道,明天早上,当王怀安出门的时候,他的司机会看到这封信,会把它交给他。王怀安会在车里拆开信封,会在看到那几行字的时候,脸色发白,手指发抖,心跳加速。
然后他会知道,他没有时间了。
沈砚转身离开了小区。他没有回家,而是步行去了县政府大楼。
县政府大楼坐落在县城中心,一栋十二层的灰色建筑,正门朝南,对着一个广场。广场上有喷泉和花坛,夏天的时候很热闹,冬天的时候空无一人。沈砚站在广场的中央,抬头看着那栋楼。楼顶的观景平台在夜色中若隐若现,像一只悬在半空中的眼睛。
他要在那里,让王怀安自己跳下去。
不是今天,不是明天,而是在王怀安的恐惧达到顶点、理智开始崩溃的那一刻。那一刻,他会出现在王怀安面前,用一种平静的、冰冷的、不带任何感情的声音,告诉他七年前的一切。不是威胁,不是恐吓,只是事实。事实本身就是最锋利的刀,它会割开王怀安所有的伪装和防御,让他看到自己最真实的面目——一个杀人犯。
然后,沈砚会给他一个选择:自首,或者跳下去。
自首意味着坐牢,意味着在监狱里度过余生,意味着在每一个夜晚被噩梦惊醒,意味着在每一个白天被其他的囚犯唾弃和殴打。跳下去意味着结束,意味着几秒钟的痛苦换来永恒的平静,意味着不用面对审判、不用面对媒体、不用面对那些被他害死的人的家属。
王怀安会选择跳下去。因为他是王怀安——一个在官场上爬了三十年的人,最怕的不是死,而是失去一切。坐牢意味着失去一切——权力、地位、尊严、自由。而跳下去,至少还能保留一样东西:体面。
沈砚在广场上站了很久,久到他的手指冻僵了,久到他的脚趾失去了知觉。他看着那栋楼,那扇窗,那个他将在几天后站上去的楼顶。风从他的脸上吹过,冷的,像一把钝刀,一刀一刀地割着。
他想起沈清。想起他哥做的糖醋鱼,想起他哥在下雨天骑自行车去学校接他,想起他哥在考上大学时喝得烂醉然后抱着他哭。那些记忆像一束光,照在他冰冷的、黑暗的、正在走向终点的路上。
快了。他在心里说。哥,快了。
沈砚转身,离开了广场。他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路灯一盏一盏地从头顶掠过,他的影子一会儿在前面,一会儿在后面,一会儿长,一会儿短。他的步态正常,呼吸平稳,表情平静,和任何一个在夜晚散步的人没有任何区别。
但他的心里有一团火。那团火烧了七年,从沈清死的那天起就没有熄灭过。它烧掉了他的眼泪,烧掉了他的软弱,烧掉了他的犹豫和恐惧。它将他锻造成了一把刀,一把没有感情的、冰冷的、只为了一个目标而存在的刀。
现在,那把刀就要出鞘了。
沈砚回到家里,换下运动服和运动鞋,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干净的家居服。他走进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站在窗前,看着窗外的天空。天快亮了,东边的天空泛起了一层鱼肚白,像一条白色的、细长的伤口。
他喝完水,将杯子洗干净,放回碗架。然后他走进自己的房间,关上门,躺在床上。
他没有闭眼。他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的那道光斑,那道光斑在晨光中越来越淡,越来越模糊,最后消失在了白色的天花板上。
天亮了。
沈砚的嘴角微微翘起。不是笑,而是一种近乎虔诚的专注。他的目光穿过天花板,穿过屋顶,穿过清晨的天空,落在某个遥远的、只有他自己才能看到的地方。
那里有沈清在等他。
而这一次,他不会让哥哥等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