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李朝华?就是那个开劳斯莱斯的小子?他又怎么了?骠叔,你冷静点说。我只知道金店抢劫案处理完了,没伤亡,这是好事。
但你别告诉我,这新人又像陈家驹那样,到处惹麻烦,把现场搞得一塌糊涂,需要署里赔一大笔钱吧?”
提到陈家驹,雷蒙的脸上明显露出头疼和无奈的表情。
他对陈家驹也是又爱又恨,爱其勇猛能干,恨其惹是生非,每次善后都让人一个头两个大。
他很怕董骠兴奋地跑来告诉他,又发现了一个“陈家驹第二”。
董骠一听,连忙摆手。
“不是不是!雷Sir,你想岔了!恰恰相反!
这次金店劫案能这么漂亮地解决,全靠这个李朝华!家驹那小子,这次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哦?”
雷蒙这下真的有些意外了,身体微微前倾。
“怎么说?详细点。”
董骠深吸一口气,开始绘声绘色地讲述起来,从李朝华空手夺枪制服第一个劫匪,到在三个悍匪枪口下冷静抬枪、两发子弹精准击毙两人、逼降一人,整个过程讲得惊心动魄,最后总结道。
“……雷Sir,你是没看到现场!
那小子,那枪法,那心理素质,那反应速度!简直不像个刚毕业的学警!
比很多干了十几年的老手都狠,都稳!四个持枪悍匪,三个被当场击毙,全是爆头,一个活捉!咱们的人,还有店里的市民,一个受伤的都没有!干净利落,漂亮至极!”
雷蒙静静地听着,脸上的表情从最初的疑惑,到惊讶,再到最后的凝重和思索。
作为高级警官,他太清楚这种案子的难度和危险性。港岛警方装备相对于那些悍匪并不占优,很多时候反而被火力压制。
能在那种近距离、被多人持枪威胁的情况下,瞬间反杀,并且保证不误伤人质,这需要的不仅仅是枪法,更是极端冷静的头脑、对形势的精准判断和一种近乎本能的战斗天赋。
“全部是他一个人干的?家驹真的没动手?”
雷蒙再次确认,语气中带着一丝难以置信。
“千真万确!家驹亲口说的,他还没来得及拔枪,朝华就把事情都办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