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天 > 港台言情 > 新客家人第三册 > 第145节 好通情达理的公主啊

第145节 好通情达理的公主啊(1 / 2)

?

(一)首先声明:本文只是叙述,作者在联系《新客家人》的“出版”的过程中,遇到的困惑,丝毫没有对《起点书屋》不满的意思,敬请读者千万不要误会。

(二)本书原名《客家人》,因书名已有人使用,为避免无谓的纠纷,在意图“出版”时,首先改名为《新客家人》。因为当时书只写到150节,远未完成,最佳的选择当然是找一份报纸连载,连载有3个好处:

1是逼自己一定要写下去,

2是先拿到一些稿费再说,

3是报纸的读者群很大,评论对继续提高有好处。

(三)托人找作协的老前辈请教,答复是报刊长期连载一部作品的可能性非常少,不现实,最快捷的办法是自己出钱出版。可是我知道有不少朋友,自己出版之后,屋里摆满了书,自销根本不可能,最后哭笑不得。有人说:“你对自己的作品为什么那么没有信心呢?”不是有没有信心的问题,是作者通常都没有销售渠道,赔了夫人又折兵的问题。我对自己的作品当然有信心,相信等我死了之后,这本《新客家人》会在文学史上占一席之地。不过,父母对自己的“孩子”,估计总是过高的。

(四)又有朋友提出,不如先在网上发表,有三个好处:1是请读者客观地评价。2是网络有联系出版的渠道,3是如果报刊或出版社有兴趣,不必先附稿件送审,请上网自己看,决定要用再投稿,省了许多麻烦。考虑到先牺牲150节,不是大问题,续后的不牺牲,就可以了。因此,决定采纳这一建议,重点当然是注重社会评价,钱肯定是考虑的因素之一,不过不是主要考虑的地方。

(五)这样,我就来到了起点。一上到起点,我对表格式的目录结构很满意。对上传图片功能就很不满意。不过,凡事不能要求十全十美。可是我被告知,必须申请VIP,于是花了五十大元,成为VIP作家,成本很低。后来被告知:写书不要钱,看书才要钱。这五十元就花得有点冤枉:因为我不打算参考或模仿别人,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写书当然要积累,几十年看书的积累已经消化了,先用完再说。

(六)可是,选择什么样的签约模式就很困惑。来到人家的地盘,自然要遵守人家制定的游戏规则。其中,关于签约的规定如下:

“关于签约作品的稿酬资助

1、作者选择非签约级授权在起点中文网发表作品,视为作者同意不必支付稿酬。

2、作者选择签约级授权在起点中文网发表作品,起点中文网按照与作者的相关协议进行稿酬资助。不同的签约级作品拥有不同的稿酬资助标准,目前起点作者最高电子稿酬收入可达千字百元以上。

3、签约作品经起点中文网代理成功,获实体出版机会,作者除网络版稿酬外还可再获得实体出版稿费,起点现已出版各类书系四十余部。”

显然,不签约是白干的,签约起码既有稿酬,又有出版机会,何乐而不为?

不过,天下那有免费的早餐?你一分钱未到手,先把版权拱手让给人家,如果以后被告知:1,不得另行投稿。2,暂不办理出版事宜。3,给你稿费每千字1分钱,你上哪告去?汤加丽的故事提醒人们不要随便签约。我们都是成年人,签了约,可是要面对法律责任的。

是呀,上面没有列出“最低稿酬”啊。当“买东西”时,“最低价”通常都是可疑的。“卖东西”呢?“最高价”则是可疑的。

(七)在《专区使用必读》中,规定如下:

“为了尊重作者版权、更好地保护作者的切身利益,请您在授权我站发表或转载时,务必以单一选择方式作出对您的作品版权作如下说明:

1)专属作品: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权合法人,保证此稿件系首发于“起点中文网”及“起点中文网”所属合作的网站和媒体,同意协会作为此稿件版权的独家代理人。在撤销本委托之前,保证不再将此稿件投给其他出版社媒体,有关此稿件发表和转载等任何事宜,由起点中文网全权代理。起点中文网承诺将对专属作者进行重点介绍并推荐,组织针对有实力作者的专题讨论和分析评价,向其他出版媒体推荐此作品。

2)驻站作品: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权合法人,我同意“起点中文网”及“起点中文网”所属合作的网站和媒体发表此稿件,并承诺主动在起点中文网站上进行作品更新。未经起点中文网或本人同意,其他出版媒体一律不得转载。一旦传统出版媒体(杂志、出版社)决定刊用,请起点中文网及时通知我。在不发生重复授权的前提下,我保留个人向其他出版媒体的直接投稿。

最新小说: 万历小捕快 嫡女重归 江山风华录:开局从卖驴开始 归藏 九州立志传 自驾到大唐,开局救助长乐公主 穿越大唐当股东 江边的月亮 重生后白月光渣了所有人 大明:让你当锦鲤,你去当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