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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节 好通情达理的公主啊(2 / 2)

3)授权作品: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权合法人,此作品授权“起点中文网”及“起点中文网”所属合作的网站和媒体交流发表,未经作者本人同意,起点中文网不可向其他出版媒体推荐,其它出版媒体也一律不得转载。”

也许我个人的理解水平很低,我理解为:专属作品=放弃版权,驻站作品=放弃稿费,保留版权和委托起点联系出版的权利,授权作品=放弃委托起点联系出版的权利。

所以,我选择了驻站作品的授权方式。

(八)现在我有意出版《新客家人》的第一册,才发现自己的理解出了问题,因为遇到了死循环:

当申请出版委托时,答复是:“请先申请VIP,我送交出版社审核的作品必须是VIP作品。如果还有疑问,请加我QQ”。这时我就开始嘀咕了,“那我这个起点VIP作家的身份算什么东西呢?”

那就申请VIP吧,答复是:“第一册不是已经全部在公众版发布完毕了吗?没有后续更新,签约也就没有意义了”。把我气坏了,第二册第三册不是第一册的后续更新吗?第三册我可是天天更新的呢!

没有办法,在人家的屋檐下,不能不低头。于是我再发短讯,请教授权出版的办法。答复是“在QQ中谈”。我没有QQ,555

没有办法,申请一个QQ吧。在QQ里,还是不得要领。

只要告诉我,“驻站作品如何才能授权起点帮忙联系出版事宜”就行了。

如果答复是:“本站不为驻站作品联系出版事宜”,我也就死心了。

如果答复是:“本站联系出版事宜,请先交多少钱。”我也死心了。

如果答复是“本站联系出版事宜,但出版的收益全归本站”,我还是死心了。

如果答复是:“本站联系出版事宜,出版的收益50%归本站”,我这就可以表态:“同意。”超出50%,我不同意。为什么呢?这对独力负责全书写作的作者不公道。

(九)我登陆起点,从一开始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为了对读者友好,我先上传了两册,然后第三册每天更新1节。

结果令我大吃一惊,到今天为止,总浏览人次1549,第一册点击4721,推荐88。第二册点击2892,推荐81。第三册点击13811,推荐377。不对啊,这三册书各有千秋,不应该相差这么远啊。唯一的解释,是起点的读者,喜欢前瞻,不喜欢后顾。

平均一个浏览人次,获推荐0.35票,需要点击13.8次。为什么会这样呢?请一位朋友进入起点看我的书,才发现了秘密:“看书不要钱,不过很快就要重新登陆。”这可以理解,商业运作的网站,虽然有免费的早餐,添点麻烦,让吃上瘾的读者交钱,不算过份。

(十)做人自然要有始有终。我单方面承诺上传150节,看来是要白干了。“出版”的愿望虽然落了空,这150节还是会上传完的。不过以后的就不能这样干了,看来要另谋出路才行。

当然牺牲总有个限度,不能全部牺牲,那样谁都没有积极性。可是这样就有点对不起,这几十天来,始终忠实地支持我的读者了。这样吧,以后要改变这个策略,等出版了书,获利之后,再继续上传第151节以后的部份,请读者原谅哟。

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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