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水的气味钻进鼻腔,像一根细针扎在脑仁深处。我睁开眼,天花板泛着陈年的黄,裂缝从角落斜斜划过,像谁用铅笔随手画下的线。
床是铁架子的,冷得贴肉。窗外那棵梧桐树还没长起来,枝条稀疏,影子落在墙上,纹丝不动。
门被推开,护士端着托盘进来,白大褂袖口磨了边。“你醒了?煤气中毒晕了七天,命大。”她把体温计塞进我腋下,看都没看我,“1978年5月2号,记住了啊。”
我喉咙干得发不出声。手摸向耳垂,那里安静得很,没有灼热,也没有震颤。背包不见了,所有东西都不见了——父亲的工作证、《建筑月刊》、银质长命锁,全没了。
只有皮质笔记本,搁在床头柜上。
封皮湿漉漉的,边缘卷起,页角泛黑。我伸手去拿,指尖碰到纸面那一瞬,心里猛地一沉。
这本子,是我最后站在地基坑里写完“程雪”时的样子。
我记得那笔没刮。我记得泥土溅到纸上,墨迹晕开一丝边。我都记得。
我翻到最后一页。三个字还在:程雪。笔画清晰,纸面平整,没有指甲刮过的痕迹。我没刮,因为我没写错。
再往前翻一页。
蓝黑墨水的一行字,横平竖直,钩处微顿,末尾略向左倾。
“用铜钥匙转开地下室,那里有……”
字迹戛然而止。
我认得这个笔锋。小时候父亲批我作业,总在错字旁画个圈,下面写一行小字,也是这样,力道沉稳,不拖泥带水。
可这不可能。
他不知道我搬进了那栋楼。他死在工地的时候,我十五岁。那栋公寓甚至还没建好。
我盯着那行字,呼吸一点点慢下来。不是幻觉。不是梦。我在1978年的工地上见过年轻房东,见过十二个方静,听见她们说“你终于来了”。
我还看见了一枚纽扣。
黑色的,四眼扣,边缘磨损。
和我在楼道捡到的那一枚,一模一样。
我闭上眼,想把那些画面理清楚。可刚一集中精神,眼前突然闪出另一个场景——
镜面走廊尽头,我站着,手里握着铜钥匙。面前是一个巨大的齿轮装置,锈迹斑斑。我把钥匙插进去,转动。
火焰从地底涌上来,吞没我的脚踝、小腿、腰腹。痛感真实得像是已经烧过一遍。我张嘴想喊,却发不出声音。
然后我死了。
画面消失。
我猛地睁眼,冷汗顺着鬓角滑下来。这不是回忆。我从来没去过那个地方。可刚才那一幕,清晰得像亲身经历。
我又试了一次,闭眼,主动去想林小满。
她穿荧光外套,笑着递给我一杯奶茶,说:“稿子交了没?编辑部都催三次了。”
可脸是模糊的。五官拼不起来。我只记得她爱笑,别的都想不起来了。
我从衣袋里掏出钢笔——陈伯给的那支英雄牌。拧开笔帽,抽出内胆,确认里面的墨水还在。然后翻开笔记本空白页,写下:“林小满是我的编辑。”
笔尖刚落纸,脑子里又炸开另一幅画面:
我抱着一个婴儿,站在公寓门前。婴儿睁眼,瞳孔漆黑,右耳垂有一颗朱砂痣。那是方静的脸。
我手一抖,笔掉在床上。
这不是记忆。这是强行塞进来的东西。
我开始分不清哪些是我真正经历过的事,哪些是别人塞给我的“未来”。更可怕的是,我发现自己正在习惯它。就像身体记得某个动作,哪怕意识抗拒,手指还是会动。
我低头看手,指甲边缘渗出血丝。我抬起右手,发现指腹有细微的划痕,纸纤维卡在皮肤里。
我什么时候刮过纸?
我不记得自己写过字。可这伤痕,分明是反复刮擦留下的。
我攥紧铜钥匙,它还在口袋里,冰凉坚硬。我把它拿出来,放在掌心。边缘有点发烫,像是刚被人握过。
就在这时,笔记本上的字动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