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蹲在满是灰尘的店门口,手指一遍遍摩挲着那张粗糙的纸面。
没有什么该死的实验编号。没有什么S-01或者S-02。
只有七岁的他牵着妹妹穿过车流滚滚的马路,那时候他的手心里全是汗;只有十岁的他冲上去挡住醉酒父亲砸下来的啤酒瓶,玻璃渣溅进肉里的痛感;只有十五岁那场大火……
他在警戒线外哭得像条断了脊梁的狗,喉咙里嘶吼着“小雨别睡”,直到嗓子哑出血来。
老太太不知什么时候端来了一杯冒着热气的水,放在他脚边。
“那晚大火之后,警察把你带走了。后来你自己跑回来一次,抱着个空的保温箱,眼睛红得像要滴血,问我有没有看见小雨。”老太太叹了口气,在旁边的破板凳上坐下,“可第二天,我又看见你了。你就站在那个巷口,干干净净的,像换了个人。你说‘妹妹去很远的地方了’……那时候我就觉得不对劲,那眼神太冷了,一点都不像你。”
孙晨宇的手指僵住了。
那个“第二天”的他,是刚刚接管身体的Alpha。
“其实我知道,”老太太看着那张涂鸦,“你一直没信她死了。那个眼神冷的你虽然嘴上说她走了,但每天放学都会绕路来看这只熊一眼。看了整整三年。”
孙晨宇没说话,他把那张纸小心翼翼地叠好,贴身放进胸口的口袋里。
那里紧贴着心跳,震动感让他觉得真实。
这只熊不是遗物。
这是个信标。
他站起身,把那只被开膛破肚的泰迪熊重新放回橱窗,摆正。
“谢谢。”
就在他转身准备离开的瞬间,店里那台只能收到杂音的老式收音机突然响了一声。
“兹……滋滋……哥哥,这次换我等你。”
那声音极其微弱,混在电流的噪点里,却清脆得像是一根针落地。
是童声。
孙晨宇猛地回头,脖子因为动作过大发出咔吧一声脆响。
收音机的电源灯已经灭了。
老太太正把插头拔下来,看到孙晨宇见鬼一样的表情,无奈地摇摇头苦笑:“这破机器,受潮了就这样,总在雨天乱播些没头没尾的段子,吓唬人。”
孙晨宇死死盯着那台黑色的收音机,足足过了五秒,才缓缓呼出一口气。
不是幻听。
他低下头,重新拿出那张涂鸦纸。
刚才因为光线昏暗没看清,现在借着门口透进来的晨光,他发现在“我们的家”那四个大字的角落里,还有一行极淡极淡的铅笔印痕。
如果不仔细看,甚至会被当成是纸张的折痕。
“找小芳,她有合影。”
小芳?
这个名字土气得让他一时有些恍惚。
就在这时,他的视线扫过巷口的垃圾桶。
一只野猫受惊跳开,撞翻了一个破纸盒。
一张泛黄的塑料卡片从垃圾堆里滑了出来,正好落在他的脚边。
那是一张二十年前的小学出入证。
哪怕被雨水泡过,哪怕边缘已经卷起,上面的照片依然清晰:两个穿着校服的男孩,一左一右,别扭地搂着中间那个穿着红鞋子的小女孩。
那不是合成的照片。那是真的。
左边的男孩一脸不爽,右边的男孩笑得傻气。
那是还没有分裂之前的他,和……
他翻过卡片。
背面原本写名字的地方被人用刀片刮花了,只留下一行歪歪扭扭的圆珠笔字:
“小雨说她有两个哥哥。”
孙晨宇弯腰捡起那张卡片,指腹擦过那些刻痕。
就在那行字的下方,隐约还能辨认出一个模糊的地址:城东纺织厂家属院,3栋402。
那里,住着一个叫“方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