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两点,街道办调解室。
陈建国坐在长桌一头,面前摊开三份档案。阳光从木格窗斜射进来,在泛黄的纸页上投下明明暗暗的光斑。
门被推开,易中海第一个走进来,身后跟着贾张氏、秦淮茹,还有拄着拐杖、一条腿缠着绷带的贾东旭。傻柱也来了,吊儿郎当地靠在门框上,一双眼睛不善地盯着陈建国。
“坐。”陈建国头也没抬,手里的钢笔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什么。
易中海拉开椅子坐下,脸上重新挂起那副“德高望重”的表情:“陈干事,上午的事是个误会。贾大妈也是着急,东旭这腿……”
“伤情鉴定报告我看过了。”陈建国打断他,抽出一张盖着轧钢厂医院公章的单子,“左小腿胫骨骨裂,石膏固定,预计休养三个月。厂里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二条,一次性支付医疗费和三个月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作为工伤补助,共计五十二元八角三分。有问题吗?”
贾东旭张了张嘴,没说出话。
贾张氏却拍桌子了:“五十二块钱够干什么!我儿子以后要是瘸了,干不了重活,这损失谁赔?!”
“那就按残疾等级鉴定。”陈建国平静地说,“如果治疗后确实构成伤残,可以申请残疾补助。但前提是——治疗结束后的鉴定结果。”
他抬起眼,目光像刀子一样刮过贾家三口:“现在,我们来谈谈另一个问题。”
第二份档案被推到桌子中央。
“这是街道民政科调取的贾家收入记录。”陈建国念道,“贾东旭,轧钢厂二级钳工,上月实发工资三十七元五角。秦淮茹,红星小学临时清洁工,上月实发工资十八元。家庭月收入合计五十五元五角。”
他顿了顿,看向易中海:“易师傅,您是八级钳工,应该清楚北京市民政局的贫困线标准吧?”
易中海脸色微变。
“1963年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人均每月十二元。”陈建国替他说了,“贾家四口人——贾东旭、秦淮茹、贾张氏、棒梗,小当年纪小按半口人计算。家庭总收入五十五元五角,人均十三元八角七分。高于贫困线。”
“你放屁!”贾张氏尖叫起来,“我们家五口人!五个!棒梗和小当都是正经吃饭的娃!”
陈建国笑了。
那笑容很冷。
“哦?那我们就按五口人算。”他翻开档案第三页,“人均十一元一角。还是高于贫困线——因为你们隐瞒了另外两笔收入。”
调解室里一片死寂。
傻柱站直了身体,易中海的呼吸粗重起来。
“第一笔。”陈建国抽出一张手写单据的复印件,“轧钢厂工会每月给困难职工的补助,贾东旭连续领取了八个月,每月五元。单据上有工会主席签字,需要我请他来对质吗?”
秦淮茹的脸白了。
“第二笔。”陈建国看向易中海,一字一顿,“易中海师傅,从1961年3月开始,每月私下资助贾家十元钱。持续至今,共计二百四十元。需要我调取银行的取款记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