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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赶路(1 / 2)

“”没想到王大那厮居然也这么不是东西!”刘二紧紧跟在郭小安身后,粗布靴子碾过路边的野草,这已经是他半个时辰里第十几次咬牙切齿地咒骂了,唾沫星子随着疾走的步伐溅在尘土里。

郭小安脚下不停,目光扫过前方连绵起伏的荒丘,秋风卷着沙砾打在脸上,带着几分刺骨的凉意。他放缓脚步,侧头安慰道:“人各有志,不能强求的。再者说了,不要总在背后说别人的坏话,每个人心里的追求不一样,脚下走的路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追求?”刘二愣了愣,嘴里反复咀嚼着这个新鲜的词儿,却又丝毫不觉得意外。自家这位少爷自从半个月前,被他和王大在那片乱葬岗附近的路边捡回来,就像是被人换了个芯子似的,哪里还有半分从前的模样?

遥想昔日,郭小安还是那个京城里出了名的混世魔王,仗着老爹是大将军郭进,又是家中长子,性子暴虐乖张得厉害。府里的下人但凡有半点不如他意,马鞭就跟雨点似的落下来,嘴里污言秽语骂骂咧咧,从来没有一句正经话。就拿他刘二来说,自小就跟在少爷身边当差,忠心耿耿鞍前马后,可在少爷眼里,他不过是个随意打骂的出气筒,连正眼瞧他一眼都嫌浪费功夫。

可如今的少爷,变了。嘴角总是噙着一抹温和的笑,再也没有动辄打骂的坏脾气,平日里还会时不时跟他说些奇奇怪怪的话。那些话听着玄之又玄,只觉得厉害得不得了,当时未必能懂,可事后静下心来仔细揣摩,却又觉得字字珠玑,满是深意和道理。

有时候刘二甚至会忍不住怀疑,眼前这位少爷怕不是个假货吧?可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他自己掐灭了。不管是从相貌轮廓,还是身形高矮来看,都和从前的少爷分毫不差。甚至有一次,少爷蹲在草丛里出恭,他无意间瞥到少爷左边屁股上那三颗排成三角形的黑痣,那可是独一份的标记,任凭是谁都模仿不来。

种种证据都在明明白白地告诉他:眼前的这位少爷,就是货真价实的郭府大少爷,朝廷亲封的七品门牙将军,郭小安!

郭小安自然不知道身后刘二心里翻腾的这些疑惑。此刻他的心神,早已被眼前这片苍茫而荒芜的天地攫住了。举目四望,入眼处尽是枯黄的野草和裸露的黄土,偶尔能看到几株歪歪扭扭的矮树,稀疏地立在风里,连只飞鸟都少见。他实在难以想象,就是这片如今荒无人烟的野地,在千百年后的后世,会变成寸土寸金的繁华都市,高楼林立车水马龙,哪里还有半分如今的萧瑟模样?

赶路的时光枯燥乏味,好在身边还有个刘二。说起来,刘二的本事不算出众,捕鱼的技术比起王大来,那可是差了不止一星半点,连条泥鳅都捉不住。但他却有一样旁人比不了的绝技——捉老鼠。不管是田埂里的田鼠,还是草窠里的野鼠,只要被他盯上,就绝没有逃脱的道理。更厉害的是,刘二剥老鼠皮的手艺堪称一绝,不用任何刀具工具,单凭两只手,指尖翻飞间,就能完整地剥下一张薄如蝉翼的鼠皮。若是在鼠皮的肚子里填上干草,捏出老鼠的模样,不凑到跟前仔细瞧,根本看不出那是个假的。

先前和赵二分开得仓促,别说行囊干粮了,就连头上的铁盔都没来得及拿。两人走了大半天,肚子饿得咕咕叫,只能寻了个背风的土坡,生起一堆火来烤老鼠肉吃。刘二的吃法简单粗暴得很,沿袭了他以前烧鱼的路子,抓着一只处理干净的老鼠,连毛都懒得拔干净,直接往火堆里一丢,任凭火苗舔舐。等烤得通体黢黑,冒着焦糊的热气,就伸手捞出来,也不管烫不烫,扯着一条腿就往嘴里塞。

他吃得满脸满身都是黑灰,嘴角还沾着焦黑的肉末,活脱脱像是刚从烟囱里爬出来的。知道的是他烤老鼠吃弄的,不知道的,怕是要以为他刚掏了谁家的灶台。饶是如此,刘二仍是吃得津津有味,三两口就啃完了一只,意犹未尽地舔着手指上的油星子。

郭小安倒是不在乎吃老鼠。毕竟上一世少年时,他熬过一段苦不堪言的日子。最艰难的那几个月,别说吃肉了,连点油腥都见不着。为了活下去,老鼠、蛇、青蛙、蚂蚱、蝎子、蜈蚣,凡是能入口的活物,他几乎都吃过。相比那些玩意儿,老鼠已经算是肉多味美的“佳肴”了。

但他的吃法,可比刘二精致多了。先将老鼠的头尾斩去,再剖开肚子,把内脏掏得干干净净,然后拎着鼠身,去旁边的小溪里反复清洗,直到不见半点血迹。接着寻来几根细长的树枝,将鼠肉串起来,架在火堆的边缘慢慢烘烤。火苗舔舐着树枝,发出“噼啪”的轻响,鼠肉渐渐收紧,油脂渗出来,落在火里,溅起一朵朵细碎的火花,发出“滋滋”的声响。

郭小安手持树枝,时不时转动一下,确保每一面都能烤得均匀。待烤到一面金黄流油,便换个方向继续烤。他从刘二处要来一小包粗盐巴,,此刻捻出一撮,放在掌心细细搓碎,均匀地撒在冒油的鼠肉上。盐粒遇热融化,瞬间激发出一股浓郁的肉香。

郭小安忍不住咂了咂嘴,心里暗自可惜。若是此刻能有一把辣椒粉,再来点孜然粉,那滋味,绝对不比后世新疆的烤羊肉串差!

不过片刻功夫,一股勾人的香气就在空气中弥漫开来,那是肉香混着盐香的味道,醇厚又诱人,直往人的鼻子里钻。原本蹲在火堆旁,正啃着黢黑鼠肉的刘二,动作猛地一顿,嘴里的肉瞬间就不香了。他放下啃了一半的老鼠,直勾勾地盯着郭小安手中翻转的烤鼠肉,喉结不自觉地上下滚动着,咽了口唾沫。

恍惚间,刘二又生出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眼前的这个少爷,真的是他认识的那个郭小安吗?那个曾经吵着闹着要找个替身替他上战场,自己却要溜回京城享福的纨绔子弟?那个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稍有不满就对着下人非打即骂,从来都是恶形恶相的少爷?

他会屈尊降贵吃老鼠这种恶心的东西?还会亲手打理、亲手烤制?他会放着京城的好日子不过,跟着自己一路风餐露宿,执意要回到军中去?

就算是他先前和那个黑胖子谈妥了什么条件,可以刘二对自家少爷的了解,就算是天大的好处,也绝不可能让少爷甘愿以身犯险,跑到这兵荒马乱的地方来吃苦。

一想起先前那个黑胖子,刘二心里就堵得慌。他总觉得,自己和那个胖子之间,似乎有过什么很深的交集,可具体是什么,却又想不起来。只记得那人眼神阴鸷,浑身上下透着一股让人胆寒的威压,光是站在他面前,就忍不住浑身发颤,从骨子里生出畏惧来。那必定是个权势滔天的人物。

还有少爷手腕上那只被少爷叫做“表”的镯子,那玩意儿可真是个神奇的东西。通体银亮,上面刻着细密的纹路,轻轻一按,还能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听在耳中使人沉迷。先前赶路时,少爷把它放在车辕上,阳光一照,亮得晃眼,他连碰都不敢碰一下,生怕弄坏了赔不起。可现在,那只“表”却戴在了那个黑胖子的手腕上,看着那人摩挲着,一脸心满意足的模样,刘二就觉得一阵恶心。

再联想到王大那副谄媚的怂样,刘二瞬间就明白了一切。王大这个人,刘二再了解不过了。你说他趋炎附势、迎高踩低吧,倒也不全是,但他绝对是个逮着机会就往上爬,给点阳光就灿烂的主儿。府里的下人大多瞧不上他这副嘴脸,可刘二知道,王大这人其实颇有些本事,有眼色,心眼多,身手也算得上不错,平日里很得大将军的器重。只可惜,少爷打心眼儿里不喜欢他。

现在想来,还是少爷的眼光毒辣,早就一眼看穿了王大那颗藏在恭顺外表下的心肝脾肺肾已经全都变成了黑色!

刘二至今还记得,王大伺候那个黑胖子的模样。就连胖子拉屎,他都屁颠屁颠地跟在旁边,递水擦汗,嘘寒问暖,殷勤得不得了。胖子拉完屎,他甚至还亲手给人家擦屁股,那副低眉顺眼的样子,就算是对待大将军,王大都没这么上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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