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坤往旁边退了两步,低下头,肩膀微微缩着。
刚才那个跟王九谈条件的靓坤不见了,现在站在墙角的是另一个东西——一条夹着尾巴的狗。
“主人。”他又叫了一声,声音比刚才低了八度。
这就是被初拥的后果。
只要就被初拥,就会忠诚其主人的。
女人没有看他。她的目光落在王九身上,金色的瞳孔上下打量着,像在打量一件刚出土的器物。
“东方的武者。”她开口了,英文带着浓重的口音,但每个字都咬得很清楚,
“我在欧洲听说过。你们的身体练到极致,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她歪了歪头,嘴角翘起来。
“我一直很好奇,这样的身体,转化成血族之后,会是怎么样?”
王九站在原地,双手还插在裤兜里,脸上的表情从僵硬慢慢变回那副疯疯癫癫的笑。
“你谁啊?”他开口问道。
女人没有回答。她身后的高个男人往前走了一步。
“这位是卡蜜女男爵,冯·卡斯坦因家族的侯选继承人。”
他的粤话比女人标准得多,声音低沉,像大提琴的弦,
“你应该跪下。”
王九看着他,又看看那个女人,忽然笑了。
“哈哈哈……”
那笑容很疯,但在场的都听得出来那疯底下压着的东西。
“跪下?我跪天跪地跪父母,你算老几?”
高个男人的眼神变了。他的身体微微前倾,像一根被压到极限的弹簧——
“慢。”
女人抬起手。高个男人停住,退回去,但眼睛还盯着王九,像一只被按住脖子的猎犬。
卡蜜又往前走了一步。她离王九只有三步远了,近得能看清他墨镜后面的眼睛。
“你叫王九,大老板的头马,少林寺的叛徒。”
她用那种慢条斯理的语调说,像在念一份简历,
“硬气功练到极致,刀枪不入,拳脚能碎石断铁。”
王九的笑容收了一点。“你查过我?”
“我需要查你?”卡蜜拉笑了,那笑容很淡,没什么温度,
“你站在我面前,我就知道你有多能打。你的气血,你的筋骨,你的皮膜——我活了三百年,见过的东西比你吃过的盐多。”
她顿了顿,金色的瞳孔里映着王九的影子。
“你很强。比这个废物强得多。”
她瞥了靓坤一眼。靓坤的头低得更深了。
“但你还不够强。”卡蜜收回目光,重新看着王九,
“你跟大老板,大老板把你当狗?”
王九没说话。
“跟了我。”卡蜜伸出手,五指修长惨白,指甲修剪得很短,
“我给你初拥。你的力量会翻倍,你的身体会比现在更硬。子弹打不穿你,刀砍不伤你。你会活得比所有人都久。”
她顿了顿,嘴角翘得更高。
“你会成为血族有史以来最强的战士。”
王九低头看着她那只手,看了很久。
“然后呢?”他问。
“然后?”
“然后我变成你们这种不人不鬼的东西,听你使唤,给你当狗?”
卡蜜拉的笑容凝固了一瞬。
王九抬起头,墨镜后面的眼睛亮得吓人。
“我跟大老板,大老板至少把我当人。你把我当什么?实验品?宠物?”
他往前走了一步。
“你活了三百年,觉得自己了不起?我告诉你,三百年的老妖怪,我见过。它们现在都在土里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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