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记者来得比林逸想象中快。
四十分钟后,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出现在血液科走廊里。他穿着一件灰色的夹克,背着双肩包,手里攥着录音笔,站在病房门口往里张望,像一只误入丛林的兔子。
林逸拉开门,走出来,顺手把门带上了。
“林先生?”孙记者的声音压得很低,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小葵……怎么样了?”
“打了退烧针,刚睡着。”林逸往走廊尽头走,示意他跟上来,“别在这儿说,吵到其他人。”
两个人走到楼梯间。声控灯亮了,惨白的光照在水泥墙上,墙皮掉了一块,露出里面的红砖。空气里有一股消毒水和烟味混在一起的味道,闷得人发慌。
孙记者掏出录音笔,按了一下,红灯亮了。
“林先生,您能从头说说吗?五年前的事。”
林逸靠在墙上,仰着头看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根水管,包着保温棉,棉皮裂了一条缝,露出里面的铁管。铁管上锈迹斑斑,像一道道干涸的血痕。
“五年前,”他说,声音很平,“我在华清大学微电子系读研究生。”
“我知道。”孙记者的笔在笔记本上飞快地划,“您是那一届公认的天才,赵教授最看重的学生。”
“天才?”林逸笑了一下,嘴角翘起来,但眼睛里没有笑意,“天才在出租屋里送外卖,骗子在台上开庆功宴。这个词真不值钱。”
孙记者没接话,等着他继续。
“我花了三个月,设计了一个芯片架构。功耗降百分之四十,算力提三倍。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玄鸟’。”他顿了顿,“《山海经》里的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我觉得这名字气派。”
“然后呢?”
“然后王景明请我喝酒。他说师兄弟,有福同享。我信了。”林逸的声音突然轻了,像在自言自语,“第二天醒来,电脑里的数据没了。我的论文出现在他的文件夹里,署名是王景明和赵教授。”
“赵教授知道?”
“知道。”林逸闭上眼睛,“他不仅知道,他还帮王景明圆了那个谎。学术委员会上,他说我‘学术不端’,说我剽窃王景明的成果。我的反驳材料,他看都没看。”
孙记者的笔停了。“为什么?赵教授为什么要帮他?”
“因为王景明背后有人。”林逸睁开眼睛,盯着那根生锈的水管,“他的父亲是华清的大捐资人。而我,只是一个从农村考出来的穷学生。你说,如果你是赵教授,你选谁?”
孙记者沉默了很久。
“那您现在……想要什么?”
林逸转过头,看着他。楼梯间的灯照在他脸上,颧骨突出,眼下青黑,但眼睛里的东西,亮得吓人。
“我女儿需要四十万做手术。”他说,“我只要这个。”
“那公道呢?您不想要公道吗?”
林逸没说话。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相册,翻出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小葵的画——那栋很高的楼,那个金黄色的太阳,那个穿着蓝色衣服的小人。
“这是我女儿画的。”他把手机递过去,“她说,等我有了公司,就不用送外卖了。”
孙记者看着那张照片,没说话。
“公道?”林逸把手机收回来,屏幕上的小葵笑得露出两颗门牙,“我女儿能活下来,就是最大的公道。”
楼梯间的灯灭了。两个人在黑暗里站了几秒,林逸跺了一下脚,灯又亮了。
“林先生,”孙记者的声音有点哑,“我能把这件事写出来吗?”
“能。”林逸说,“但有一条。”
“什么?”
“别拍我女儿的照片。”
孙记者愣了一下,然后重重地点了点头。
“好。我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