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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长安(2 / 2)

他花了一个时辰打腹稿。治边的策问,他写了三条——屯田、互市、抚慰。屯田可以解决军粮问题,互市可以缓和边境矛盾,抚慰可以争取民心。每一条都有具体的做法,不是空谈。

安民的策问,他写了他在某县和岐州做的事——清丈田亩、五五分成、永佃契、公示法、意见箱。每一条都有数据支撑,有成功案例。

选官的策问,他写了自己的经历——从逃户到主簿,从主簿到录事参军。他说,选拔官员不应该只看门第和文章,还要看实干。一个人有没有本事,不是看他背了多少经书,是看他做了多少实事。

写完之后,他自己读了一遍,觉得还行。文辞不算典雅,但条理清楚、论证扎实、有事实有数据。

第三天是面试。面试在贡院的大堂里进行。考官坐在上面,考生一个一个进去。林远排在中间,等了一个多时辰才轮到他。

他走进大堂,看见上面坐着三个考官。中间那个六十多岁,瘦瘦的,留着长须,穿着一身紫色官袍——这是三品以上的官才能穿的颜色。旁边两个年轻一些,穿着绯红色官袍。

“学生林七,拜见各位考官。”林远深深鞠了一躬。

中间那个考官翻了翻他的卷子,抬起头来。

“你就是林七?岐州推荐的?”

“是。”

“你的策问我看了。治边、安民、选官,三条都写得好。尤其是安民那篇,清丈田亩、五五分成、永佃契、公示法、意见箱——这些事,都是你做的?”

“是学生牵头做的。具体的事,是某县和岐州的百姓们干的。”

“安民那篇里,你写了一句——‘官者,民之役也,非以役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林远心里一紧。这句话是他自己加的,不是经书上的。他当时写的时候犹豫了一下,但觉得这句话说出了他的心里话,就写上了。

“回考官,学生的意思是——当官的人,是为百姓服务的,不是来使唤百姓的。”

大堂里安静了一会儿。考官看着他,目光里有审视,也有一丝意外。

“你这个说法,倒是新鲜。”考官说,“官是民的役?那官比民还低?”

“不是高低的问题,是职责的问题。百姓种地、织布、做工,养活了一家老小,也养活了官员。官员拿俸禄,就应该替百姓办事。办好了,是应该的。办不好,就是失职。”

考官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笑了。

“你这个人,倒是实诚。行了,下去吧。”

林远又鞠了一躬,退出了大堂。出来的时候,后背又湿透了。

考完之后,林远没有急着走。他在客栈等了三天,等放榜。

这三天,他哪儿都没去,就在客栈里待着。不是不想出去逛,是没心情。长安城再繁华,他也看不进去。脑子里翻来覆去的都是考试的事——帖经那三个错别字会不会被扣分?墨义的解释够不够准确?策问里那句“官者民之役”是不是太出格了?面试的时候说的那些话,考官到底是怎么想的?

第三天清晨,客栈外面忽然热闹起来。有人在跑,有人在喊:“放榜了!放榜了!”

林远从床上跳起来,穿上鞋就往外跑。贡院门口已经挤满了人,里三层外三层的。他挤不进去,只能在外面踮着脚往里看。

榜贴在一面墙上,红纸黑字。他眯着眼睛看了半天,从最后一个名字往前看——

没有。

没有他的名字。

他的心一点一点地往下沉。一直看到最前面,看到第一名的时候——

“第一名,岐州,林七。”

林远愣在那里,半天没动。

第一名。他考了第一名。

旁边有人拍他的肩膀:“兄弟,你是林七?第一名!恭喜恭喜!”

林远回过神来,嘴角翘起来,想笑,但眼眶先红了。他使劲眨了眨眼睛,把眼泪逼回去,转身往外走。

他要写信。写给王弘,写给法明,写给刘大,写给孙秀才,写给崔九娘。

他考中了。第一名。

(第二十七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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