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闭上眼睛,在脑海里细细演绎这段戏:沈明堂坐在老旧的柜台后,桌上放着半壶老酒,一只瓷杯。他缓缓倒满一杯,端到唇边,却没急着喝,只是怔怔看着杯中酒,沉默片刻,又轻轻放下。随后伸手拿起桌上的算盘,随意拨了几下,珠子碰撞发出清脆的哗啦啦声响,响了几声便又停下。再次端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喝完后,将杯子稳稳放在桌上,杯口朝上,摆得一丝不苟。
睁开眼,他把这个画面牢牢记在心底,不敢有半分疏漏。
傍晚时分,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冯毅掏出一看,是周晓晓打来的。
“冯哥!我听说你接了钱导的戏?”电话那头,周晓晓的声音满是兴奋,隔着听筒都能感受到她的喜悦。
“嗯。”冯毅轻声应道。
“是演那个老掌柜的角色对吧?”
“嗯。”
“太厉害了冯哥!”周晓晓激动地提高了音量,“钱导的戏那都是大制作,能在里面演个配角,可不是随便谁都能拿到的机会!”
冯毅嘴角微扬,没接话,只是静静听着。
“冯哥,你可得请我吃饭!”周晓晓撒娇似的说道。
“行。”冯毅爽快答应。
“我要吃你做的红烧肉!就爱吃你做的那个味儿!”
“好,明天过来。”
“太棒了!明天下午我一有空就去你家!”周晓晓欢欢喜喜地挂了电话。
冯毅握着手机,不自觉笑了笑。周晓晓还是老样子,叽叽喳喳的,鲜活又热闹。他想起第一次见她时,她胳膊吊着绷带,脸色苍白,怯生生地站在门口还钱,如今胳膊好了,戏路也越来越宽,上个月刚演了一部网剧的女三号,虽说戏份不算多,可终究比跑龙套有了起色。
他起身走到窗前,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巷子里的路灯次第亮起,暖黄的光洒在路面上。对面楼栋的窗户里,飘出饭菜的香气,隐约能听到锅碗瓢盆的声响,满是人间烟火。他站了片刻,转身回到书桌前,再次拿起剧本。
有一段辞职的台词,他格外喜欢。东家极力挽留,沈明堂却执意要走,他说:“东家,我在这个布庄干了四十八年。来的时候十五岁,毛头小子一个,什么都不懂,是师傅手把手教我立身、做买卖。后来师傅走了,我接下他的担子,守着这布庄。我不是舍不得掌柜这个位置,是舍不得这布庄的一砖一瓦,一针一线。可布庄终究是你的,你想怎么改,便怎么改。我老了,跟不上趟了,也该回家了。”
这段台词,他翻来覆去念了无数遍。第一遍语气太硬,满是执拗;第二遍又太软,少了决绝;第三遍语速太快,显得浮躁;第四遍太慢,又太过压抑。直到第五遍,他终于找准了感觉,语气平淡,不悲不喜,不硬不软,不快不慢,就是一种历经世事,看透一切,该抽身离去的释然与淡然。
他轻轻合上剧本,拿起毛笔,铺开宣纸,缓缓写下一个字:归。归去的归。
一笔一画,写得缓慢而郑重,像是在书写角色的宿命。写完后,他盯着这个字看了许久,将宣纸折好,和之前的放在一起,收进抽屉。
随后他起身洗了把脸,躺在床上,脑海里依旧反复回荡着沈明堂的台词:“该回家了。”他想起自己过年回家时,母亲站在村口等他的模样;想起离家时,母亲站在门口目送他远去的身影。忽然明白,沈明堂说的回家,从不是回河北那个有老伴的家,而是回那个有师傅教导、有伙计相伴,藏着他四十八年光阴与心血的布庄,可那样的家,再也回不去了。
他翻了个身,面朝雪白的墙壁,墙壁空空荡荡,一如他此刻心底的思绪。他盯着墙面,默默盘算着,距离下周一开机,还有五天。这五天里,他必须把沈明堂的每一个细节都刻进心里,说话的语速、走路的步态、看人的眼神,都要提前琢磨透彻,绝不能等到了片场,再临时慌乱。
思绪渐渐沉下去,他闭着眼,慢慢进入了梦乡,梦里全是布庄的柜台、算盘,还有那个守了一辈子的老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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