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夜里,叶凌和黄蓉在客栈休息。
苏州城的夜晚比白天安静得多,但街上的灯笼还亮着,偶尔有更夫敲着梆子走过,“天干物燥,小心火烛”的声音在巷子里回荡。
黄蓉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全是白天擂台上的画面。
叶大哥揭穿杨康身份那一段,太帅了!那个认贼作父的狗东西,脸都绿了!还有叶大哥弹指断刀那一招,四把钢刀同时断成两截,台下那些人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她翻了个身,把被子抱在怀里,想起叶凌站在擂台上的样子——衣袍猎猎,目光如电,一个人面对完颜康和四个随从,连眼皮都没眨一下。
“叶大哥真帅……”她小声嘟囔了一句,脸埋在枕头里,傻笑了好一会儿。
就在这时,隔壁房间传来叶凌的声音:“蓉儿,别出来。”
那声音不大,但很清晰,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严肃。
黄蓉一愣,猛地坐起来:“怎么了?”
“有人来了。不长眼的那种。”
叶凌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就像在说“今晚的月亮很圆”。但黄蓉听出来了,那平静下面藏着一种冷意——叶大哥生气了。
她赶紧披上外衣,跑到窗边,推开一条缝往外看。
月光下,一个黑衣人正站在对面屋顶上。
那人身材高大,虎背熊腰,站在那里像一座铁塔。一身黑色夜行衣,脸蒙黑布,只露出一双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幽光,如同潜伏在暗处的野兽。
光是站在那里,就有一股压迫感扑面而来,周围的空气都仿佛凝固了。
叶凌推开窗户,翻身跃上屋顶。
他站在瓦片上,负手而立,衣袍在夜风中轻轻飘动。月光洒在他身上,衬得他如同谪仙降世,超凡脱俗。
“你就是叶凌?”黑衣人的声音沙哑低沉,像砂纸在石头上摩擦,难听至极。
“你是谁?”
“彭连虎。”
叶凌微微挑眉。
彭连虎,这个名字在江湖上可是如雷贯耳。
此人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悍匪,绰号“千手人屠”。一身横练功夫炉火纯青,刀枪不入,一双铁砂掌练了三十年,掌力刚猛无匹,一掌下去能碎碑裂石。
他手上沾满了鲜血,人命不下百条。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在北方几个省份被官府悬赏通缉了十几年,却始终逍遥法外。
后来投靠了完颜洪烈,成了金国的走狗。在金国六大高手中排名第三,是完颜洪烈手下最得力的打手之一,专门替金国朝廷干一些见不得光的脏活。
“完颜康派你来的?”
“小王爷出了一千两黄金,买你的人头。”彭连虎咧嘴一笑,露出满口黄牙,在月光下显得格外狰狞,“你的人头,值这个价。老夫很久没接到这么值钱的买卖了。”
“一千两?”叶凌摇摇头,语气轻蔑得像在评价一文不值的东西,“太便宜了。我的人头,至少值十万两。”
彭连虎的笑容僵在脸上。
他纵横江湖三十年,杀人无数,从来没有人敢这么跟他说话。那些死在他掌下的人,哪个不是见了他就腿软?
眼前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居然敢嫌他的人头便宜?
“嫌便宜?”彭连虎的声音冷了下来,杀意四溢,“那就去阎王那里讨价还价吧!”
话音未落,彭连虎暴喝一声,身形暴起。
他如同一头下山的猛虎,从屋顶上弹射而起,带着一股腥风扑向叶凌。那一瞬间,他脚下的瓦片都被踩碎了好几块,碎屑四溅。
一掌拍出,直取叶凌胸口。
这一掌势大力沉,掌风呼啸,方圆三丈内的空气都被挤压得发出“嗡嗡”的声响。他练的是毒砂掌,掌中带毒,三十年的毒功浸淫,掌风中都带着一股腥臭的味道,中者三个时辰内必死无疑,大罗金仙都救不回来。
“小子,能死在老夫掌下,是你的福气!到了阎王那里,记得报老夫的名号!”
彭连虎的眼中闪过残忍的光芒,仿佛已经看到叶凌口吐鲜血、倒地不起的画面。
叶凌不闪不避。
他甚至没有出掌。
就那么站着,像一根钉子钉在屋顶上,纹丝不动。夜风吹起他的衣袍,他的表情平静如水,眼神淡漠得像在看一只蝼蚁。
彭连虎的掌风已经触及他的衣襟,那股腥臭的气味扑面而来。
然后——
叶凌抬手。
一掌。
平平无奇的一掌。
没有花哨的招式,没有惊天动地的气势,就是简简单单的一掌向前推出。
但就是这一掌,让彭连虎的脸色瞬间变了。
他感觉自己的掌风在碰到叶凌手掌的那一刻,像是撞上了一堵铁壁。不,比铁壁更恐怖——像是一座山,一座不可撼动的万丈高山。
“砰!”
双掌相交,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震得屋顶的瓦片都跳了起来,有几块直接从房檐上掉了下去,摔碎在街道上,发出清脆的碎裂声。
彭连虎只觉得一股排山倒海般的力量从对方掌心涌来,那股力量炽热如烈日,浩瀚如大海,完全超出了他的认知。
他的内力如同泥牛入海,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更可怕的是——他体内的内力正在疯狂外泄,像被一个无底深渊吸走了一样!那股吸力恐怖至极,他三十年苦修的内力,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