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沉将李建国和周明远两起案件的所有卷宗并排铺在会议桌上时,已经是周明远死后的第五天。
会议室在北城县公安局三楼最东边,窗户朝南,阳光从玻璃外面照进来,落在那些摊开的纸张上,将黑色的字迹映成深褐色。空气中弥漫着打印纸的油墨味和咖啡的苦涩味,角落里有一盆绿萝,叶子已经蔫了,垂下来的藤蔓像一根根无力的手指。
专案组的四个人围坐在桌边:陆沉、陈浩、孙婷,还有从市局毒理化验室赶来的方明远。马建国没有在——陆沉没有叫他。这不是北城县的案子了,这是市局的案子。
“我先说结论。”陆沉站在白板前,手里拿着一支黑色的白板笔,在白板上写下两个名字:李建国、周明远。然后在两个名字之间画了一条线,线上打了个问号。
“李建国,死因乌头碱中毒,经皮吸收,毒物附着在驾驶座头枕和方向盘上。作案时间:11月17日。现场痕迹:43码运动鞋印(菱形格花纹),红塔山烟头一枚,蓝灰色纤维若干,不明化学物质残留(二甲基亚砜)。录音笔一支,内容指向县里高层腐败。”
他停了一下,在问号下面写了第二行字。
“周明远,死因药物相互作用致急性低血压休克。丹参提取物混入养生茶,与厄贝沙坦、硝酸甘油发生协同降压效应。作案时间:11月22日。现场痕迹:42码运动鞋印(六边形蜂窝状花纹),白沙烟头一枚,深蓝色纤维若干。办公室门把手提取到一枚完整指纹(斗型纹,十枚特征点),指纹不在库中。抽屉锁有被撬痕迹,药片成分异常——厄贝沙坦中混入克拉霉素,硝酸甘油中混入丹参提取物。”
陆沉将白板笔的笔帽盖上,转过身,看着在座的几个人。
“两起案件,两个被害人,两个死亡时间,两个地点,两种完全不同的作案手法。李建国案的毒物是乌头碱,经皮吸收,需要专业的化学知识和实验设备。周明远案的致命因素是药物相互作用,需要药理学的深入理解和精准的剂量控制。表面上看,这两起案件没有任何关联——除了一个共同点。”
他拿起一支红色的白板笔,在白板的中央写下了一个名字:沈清。
“两个被害人都是七年前沈清案的关键知情人。李建国是建设局市政工程科科长,负责垃圾填埋场项目的审批和验收。周明远是纪委副书记,负责处理沈清案的举报材料。两个人的死亡时间相隔五天,死亡方式完全不同,但都死于非命——这不是巧合。”
陆沉将红色笔的笔帽也盖上,将两支笔一起放在白板的槽里。他的目光扫过陈浩、孙婷和方明远的脸,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不一样——陈浩是专注,孙婷是凝重,方明远是疲惫。
“陈浩,你先说痕迹分析。”
陈浩清了清嗓子,从文件夹里抽出几张照片,摊在桌上。照片上是鞋印的石膏模型和纤维的显微图像。
“李建国案现场,楼道和车内提取的鞋印尺码为43码,花纹为菱形格,磨损程度中等。鞋印的分布有明确的方向性——从楼道入口到五楼李建国家门口,再从五楼往下到二楼,然后消失。这说明嫌疑人对李建国的居住环境非常熟悉,至少踩点过两次以上。”
他换了一张照片,是周明远案现场的鞋印模型。
“周明远案现场,纪委大楼四楼走廊提取的鞋印尺码为42码,花纹为六边形蜂窝状,磨损程度较轻。鞋印的分布集中在408办公室门口和楼梯间之间,方向是从办公室往外走。两起案件的鞋印尺码、花纹、磨损程度完全不同,可以排除是同一双鞋。”
“纤维呢?”陆沉问。
“李建国案的纤维是蓝灰色,涤棉混纺,来源可能是工装外套。周明远案的纤维是深蓝色,纯棉材质,来源可能是衬衫或者西裤。两种纤维的成分和颜色都不一样。如果是一个人作案,他没有必要在第二起案件中更换全套装备——纤维、鞋、烟头品牌,全部换掉。这样做不仅增加成本,还增加了暴露的风险。除非他刻意想让我们觉得这是两个人。”
陈浩说完,看了一眼陆沉。陆沉点了点头,没有评价。
“孙婷,你的调查。”
孙婷翻开笔记本电脑,将屏幕转向大家。屏幕上是一个Excel表格,密密麻麻地列着人名、时间、地点和事件摘要。
“我调取了沈清案的所有公开资料,包括当年的事故调查报告、信访记录、法院判决书和上访材料。沈清,男,殁年三十一岁,挖掘机司机。2017年7月14日,在北城县垃圾填埋场工地作业时,挖掘机侧翻入基坑,沈清当场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定性为‘操作失误’,施工方赔偿家属十二万元,无刑事立案。”
她翻到下一页。
“沈清的父亲沈清河,退休教师,在儿子死亡后三年内上访十七次,分别向县纪委、县信访办、县检察院、市中院、省高院、省纪委、省信访办递交了举报材料。所有材料均被退回或‘查无实据’。2017年8月,沈清河向县纪委递交的第一份举报材料,接收人是周明远。材料归档后第二天,被周明远亲自放入碎纸机。这个信息来自纪委内部的一个匿名线人,我没有办法核实,但我认为可信度很高。”
“沈清的母亲张秀兰,家庭妇女,没有参与上访。沈清的弟弟沈砚,法医毒理学专业,曾在省厅实习一年,现待业在家,与父母同住。沈清的遗孀已改嫁,独生子沈乐(小名乐乐)由沈清河夫妇抚养。”
孙婷合上电脑,看着陆沉。
“沈砚的网购记录显示,他在过去三个月内购买了二甲基亚砜、微量移液器、氨水、pH试纸——这些都是提纯和配制乌头碱溶液所需的材料和工具。他还买了一双43码的安踏运动鞋、一件深灰色工装外套。李建国案现场的鞋印尺码是43码,纤维是蓝灰色涤棉混纺——与他的购买记录完全吻合。周明远案现场的鞋印尺码是42码,纤维是深蓝色纯棉——沈砚的购买记录中没有这两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