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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一):血色清晨(1 / 1)

沈砚是在王怀安死后的第十天,第一次咳出血的。

那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六点起床,洗漱,然后走进厨房,给全家人做早饭。小米粥在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泡,金黄色的,香气弥漫在整个厨房里。他从冰箱里拿出三个鸡蛋,打在碗里,用筷子搅散,加入盐和葱花,然后倒进热油锅里。鸡蛋在油里迅速膨胀,边缘变得焦黄,葱花在高温下释放出浓烈的香味。他的动作很熟练,很流畅,像一个做了几十年饭的老师傅。

然后他咳嗽了一下。

不是那种感冒时的咳嗽,而是从胸腔深处涌上来的、像有什么东西在撕裂他的肺一样的咳嗽。他用手背捂住了嘴,感觉手背上有什么温热的东西。他低头看了一眼——血。暗红色的,像凝固了的糖浆,在他的手背上慢慢扩散开来。

他的手指在灶台上停了一下。他看着那些血,看了大约两秒钟。然后他打开水龙头,将手背上的血冲掉,用纸巾擦了擦手,继续做菜。鸡蛋已经有些焦了,他用锅铲翻了翻,关火,将鸡蛋盛进盘子里。他的动作依然很熟练,很流畅,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

但他的手在微微发抖。不是因为恐惧——他不怕死。是因为疼痛。那种从肺里涌上来的、像火烧一样的疼痛,最近越来越频繁了。以前是一周一次,后来是两三天一次,现在几乎每天都会发作。每次发作的时候,他都要扶着桌子或者墙壁,等那阵疼痛过去,才能继续做事。他知道这是什么。他比任何人都清楚。

沈砚端着粥和鸡蛋走到餐桌前,将碗筷摆好。父亲沈清河从阳台上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个喷壶,花白的头发上沾着几滴水珠。他看了沈砚一眼,目光在他的脸上停留了一秒,然后移开了。沈清河没有注意到什么——沈砚的脸色和平时一样,平静,温和,没有任何异常。他不可能注意到,沈砚不会让他注意到。

“爸,吃饭了。”沈砚说,声音和平时一样,不高不低,不冷不热。

沈清河在餐桌前坐下来,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鸡蛋放进嘴里。鸡蛋有些焦了,但他没有说什么,只是慢慢地咀嚼着,脸上的表情像是在品味什么珍贵的东西。沈砚在他对面坐下来,也夹了一块鸡蛋,放进嘴里。鸡蛋的焦味在舌尖上蔓延开来,苦的,但他没有皱眉头。他一口一口地吃着,像是在完成一件必须完成的事。

母亲张秀兰从卧室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一件织了一半的毛衣。她将毛衣放在沙发上,走到餐桌前,坐下来。她看了一眼沈砚,目光在他的脸上停了一下——不是怀疑,而是那种母亲特有的、不需要理由的关切。

“小砚,你脸色不太好。是不是昨晚没睡好?”她问。

沈砚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很轻,很淡,但足够温暖。“没事,妈。可能是最近天气冷,有点感冒。”

“感冒了就别逞强,多穿点衣服。”张秀兰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额头是凉的,凉的像冰,“不烧。但你的手怎么这么凉?是不是贫血?”

“不是贫血。就是手凉,天生的。”沈砚缩回手,端起粥碗,喝了一口。粥很烫,烫得他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但他没有停下来,继续一口一口地喝着。

乐乐从房间里跑出来,书包背在肩上,校服扣子扣错了一颗。他跑到餐桌前,抓起一个馒头,咬了一大口,腮帮子鼓得像只仓鼠。

“叔叔,今天放学你来接我吗?”他问,嘴里塞满了馒头,声音含糊不清。

沈砚看着他,看着那双又大又圆的眼睛,看着那两颗缺了的门牙,看着那张被馒头塞得鼓鼓的脸。他的心里涌起一股暖流,不是那种激烈的、让人想哭的暖流,而是一种平缓的、像春天的河水一样的温暖。他伸出手,摸了摸乐乐的头。

“今天不行。叔叔有事。让爷爷去接你。”

乐乐噘了噘嘴,但没有说什么。他低下头,继续吃馒头,小脚在桌子下面晃来晃去,踢到了沈砚的腿。沈砚没有缩腿,就让乐乐那样踢着,一下,两下,三下。那种轻微的撞击感让他觉得踏实,觉得活着,觉得这个世界还有值得他留恋的东西。

吃完早饭,沈砚帮母亲收拾了碗筷,然后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关上了门。他坐在书桌前,打开抽屉,从最里面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信封里是他的病历——不是北城县医院的,是省城大医院的。他在三个月前去省城做了一次全面检查,拍了CT,做了活检,等了一个星期,拿到了结果。

结果很糟糕。肺腺癌,晚期,已经扩散到淋巴结和胸膜。医生说,如果不治疗,可能还有三到六个月。如果治疗,也许能延长到一年。沈砚没有选择治疗。不是因为他不想活了,而是因为他还有事要做。化疗会让他虚弱,会让他掉头发,会让他频繁呕吐,会让他无法集中精力。他不能那样。他需要在最后的时间里,保持清醒,保持冷静,保持一个法医应有的精准和理性。

他将病历从信封里抽出来,看了最后一眼。CT片子上的那个阴影,像一朵正在绽放的、黑色的花,在他的左肺上叶静静地开着。医生用红笔在那个阴影上画了一个圈,旁边写着:“大小:3.2cm×2.8cm。性质:恶性肿瘤。建议:立即住院治疗。”

沈砚看着那个红圈,看了很久。然后他将病历放回信封,将信封放回抽屉,锁好。他不需要再看第二遍了。他已经记住了每一个数字,每一个结论,每一个建议。他知道自己还有多少时间。不是医生说的三到六个月,而是他自己计算的时间——他需要多少天来完成剩下的计划,需要多少天来确保家人安全,需要多少天来做完所有必须做的事。

他算过了。答案是四十五天。四十五天,足够他找到刘建明,足够他完成最后一步,足够他安排好一切。四十五天后,他的身体会怎么样,他不在乎。他只需要这四十五天。

沈砚站起身,走到窗前,拉开了窗帘。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的脸上,暖洋洋的。他眯着眼睛,看着窗外的街道。街上行人如织,卖水果的小贩在吆喝,一个母亲牵着孩子的手过马路,一个老人在遛狗。一切都很正常,正常得像一幅被定格的画。但他知道,在这幅画的背后,他的身体正在慢慢地、不可逆转地崩溃。癌细胞在他的肺里疯狂地分裂着,一个变两个,两个变四个,四个变八个,像一台失控的机器,在他的体内制造着死亡。

他的手机震动了。他看了一眼——是林默发来的消息:“通缉令已经发了。电视台、报纸、网络,全部发了。刘建明跑不掉了。你不用担心了。”

沈砚看着这条消息,沉默了很久。然后他打了两个字:“谢谢。”发了出去。

他没有告诉林默他的病情。他不会告诉任何人。这不是他的家人需要承受的东西,不是他的朋友需要担心的事情。这是他自己的事,他会自己处理。在他死后,他的家人会知道,但不是现在。现在,他们只需要过正常的生活,吃早饭,上学,上班,浇花,织毛衣。一切都和以前一样。

沈砚将手机放进口袋,转过身,走出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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