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县城。
从岩台山坐班车,两个小时。车是破的中巴,座椅上的皮革裂了,露出里面的海绵。祁同伟坐在靠窗的位置,李秀兰坐在他旁边,布包放在膝盖上,抱得紧紧的。
路不好。车颠一下,李秀兰的身体跟着颠一下。她一直没说话,眼睛看着窗外。窗外是山,一座接一座。
祁同伟也没说话。他在想今天的打算。立案,开庭,判决。一天办完最好。办不完,就在县城住一晚。他口袋里揣着五十块钱,够住招待所。
两个小时,车进了县城。
祁同伟来过这里。上次是领装备,这次是办离婚。
法院在城西。一栋五层楼,门口挂着国徽。台阶很高,祁同伟走上去,左腿有点跛,但没停。李秀兰跟在后面,步子还是小。
立案庭在一楼。门开着,里面坐着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看报纸,女的织毛衣。
祁同伟敲了敲门框。
“你好。立案。”
男的放下报纸,看了他一眼。
“什么案子?”
“离婚。”
“材料。”
祁同伟把材料递过去。伤情鉴定,报警记录,村委会证明,李秀兰的身份证,结婚证。结婚证是红的,边角磨白了,上面的字模糊了。
男的翻了翻。
“被告同意吗?”
“不同意。”
“不同意就得等。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开庭。排期得一个月。”
李秀兰的手攥紧了布包。
祁同伟看着那个男的。
“她被她丈夫打了十年。胳膊骨折了。伤情鉴定在这里。报警记录也改了。不能等一个月。”
男的把材料放下。
“这是程序。”
“程序是给人用的。不是卡人的。”
男的看着他。祁同伟没躲。
女的放下毛衣,看了看李秀兰的脸,又看了看她的胳膊。
“老刘,”她对男的说,“要不问问庭长?”
男的没说话。站起来,拿着材料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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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十分钟。男的回来了。
“庭长让你们上去。”
二楼。庭长办公室。
庭长姓吴,五十多岁,头发花白,戴着眼镜。他坐在办公桌后面,面前摊着祁同伟带来的材料,看了两遍。
“你是她什么人?”
“司法所的。祁同伟。”
“岩台山司法所?”
“对。”
吴庭长把眼镜摘下来,用眼镜布擦了擦。
“这个案子,情况特殊。被告不同意,按程序要调解。但她这个伤……”
他看了一眼李秀兰的胳膊。
“这样。我先给你们开个调解通知书,通知被告三天后到庭。如果他不来,或者来了调解不成,直接转立案。”
他拿起笔,在通知书上写了几行字。盖上章。
“三天后。上午九点。”
祁同伟接过通知书。
“谢谢吴庭长。”
吴庭长看了他一眼。
“你干了几年了?”
“刚到岩台山。五天。”
吴庭长愣了一下。
“五天?”
“五天。”
吴庭长把眼镜戴上,又看了他一眼。
“行。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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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院出来,已经下午两点了。
祁同伟带李秀兰去吃饭。路边一家小饭馆,一碗面,两块五一碗。他要了两碗。
李秀兰吃得很快。低着头,筷子扒着面,呼噜呼噜。吃到一半,停了一下。
“怎么了?”祁同伟问。
“没。没什么。”她又低下头,继续吃。
祁同伟知道她在想什么。三天后,要见到王德贵。那个打了她十年的人。
“三天后我在。”祁同伟说。
李秀兰没抬头。筷子在碗里搅了一下。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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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班车回岩台山。天快黑了。
车窗外面的山是黑的,天是灰的。李秀兰靠着窗户,睡着了。布包还抱在怀里。
祁同伟没睡。他在想三天后的事。王德贵会不会来?来了会不会闹?法官会怎么判?
他想起老周说的话——“你才来几天?五天就想翻天?”
五天。今天是第六天。
他翻了天吗?没有。只是把该办的事办了。伤情鉴定,报警记录,村委会证明。每一件事都不难。难的是没人愿意办。
没人愿意管李秀兰的案子。妇联不管,派出所不管,村委会不管。不是不能管,是不想管。管了得罪人,不管没损失。
他管了。不是因为他胆子大。是因为他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