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早上七点,陆念薇站在那面巴掌大的穿衣镜前,最后一次检查自己的穿着。
黑色的西装外套——方瑶借给她的,说是“压箱底的存货”,其实是全新的,吊牌还在,ZARA,一千两百块。方瑶把吊牌剪了之后硬塞给她,说“你要是敢还给我我就跟你绝交”。
白色衬衫——她自己买的,优衣库,一百四十九块。她买了两件,换着穿。
黑色直筒裤——还是那条ZARA的,膝盖处的起球已经被她处理干净了。
黑色高跟鞋——方瑶的,三十六码,她穿三十五码半,稍微大了一点点,但塞了个半码垫就刚好。
头发扎成了低马尾,干净利落。妆容很淡——粉底、眉毛、口红,就这三样。口红是面试时用的那支RubyWoo,正红色,压得住场面。
她对着镜子看了一会儿,然后退后一步,从镜子里看自己的全身。
黑色。白色。红色。
简单的配色,干净的线条,没有多余的首饰,没有多余的装饰。
看起来像一个职业女性了。
她蹲下来,摸了摸还在睡觉的馒头的头,轻声说:“妈妈去上班了,晚上回来。”
馒头迷迷糊糊地睁开眼,舔了舔她的手,又闭上了。
陆念薇站起来,背上那个旧帆布包——这是她现在唯一拿不出手的东西。面试的时候她可以把包放在脚边不让人看见,但上班了,每天背着这样一个磨了边、拉链不太顺滑的帆布包进出国贸写字楼,迟早会被人注意到。
但她也买不起更好的包了。
“先这样吧,”她对自己说,“第一个月工资发了就换。”
她走出地下室,锁上门,上了楼梯。
北京的深秋早晨,天还没完全亮透。小区里的路灯还亮着,昏黄的光照在落叶上,风一吹,沙沙地响。几个晨练的老人在小广场上打太极,动作缓慢而舒展。
陆念薇走出小区,在路边的早餐摊买了一个包子和一杯豆浆,一边走一边吃。
从地下室到地铁站,要走十五分钟。从地铁站到华贸中心,还要走十分钟。全程通勤时间,一个小时零十分钟。
她以前住朝阳区那个两百二十平的复式公寓时,从家到国贸开车只要二十分钟。顾衍之的司机每天早上八点准时在楼下等她——当然,不是等她,是等顾衍之。她只是顺路被捎上,坐在后排的右边,顾衍之坐在左边,两个人之间隔着一个人的距离。
现在她挤在早高峰的地铁里,被人群推着往前走,连扶手都不用抓,因为根本不会倒——周围全是人,密不透风的人。
车厢里弥漫着各种气味——咖啡、香水、早餐、汗味。有人在高声打电话,有人在刷短视频,外放声音很大,有人在打哈欠,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拳头。
陆念薇被挤在门边,脸几乎贴在玻璃上。车窗外是隧道里飞速后退的广告灯牌,白光一闪一闪的,晃得人眼睛疼。
她没有觉得不适。
恰恰相反,她觉得——踏实。
这种脚不沾地、被人群推着往前走的感觉,这种所有人都在为生活奔波的感觉,这种她自己也是其中一分子的感觉,让她觉得踏实。
她不再是那个困在两百平公寓里、等着一个不回家的人的全职太太了。她是一个赶着去上班的普通人。和这座城市里几百万个普通人一样,早出晚归,为生活奔波。
2
鼎辉投资的办公区在32层。
陆念薇八点五十到达前台,比规定时间早了十分钟。前台还是那个年轻女孩,今天换了一件粉色的毛衣,看起来比面试那天亲切了一些。
“陆小姐,这边请,林总让你到了直接去她办公室。”
陆念薇跟着她穿过办公区,走到最里面的一间独立办公室门前。门是磨砂玻璃的,上面嵌着“林知夏合伙人”的黄铜铭牌。
她深吸一口气,敲了敲门。
“进来。”
林知夏坐在一张宽大的黑色办公桌后面,正在看一份文件。她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西装外套,里面是黑色的高领毛衣,短发梳得整整齐齐,耳朵上戴了一对很小的珍珠耳钉。
看到陆念薇进来,她抬了一下手,示意她坐。
陆念薇在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把帆布包放在脚边,背挺直,双手放在膝盖上。
林知夏看完那份文件,在最后一页签了字,然后把文件合上放在一边,抬头看着陆念薇。
“合同在桌上,你看一下。”
陆念薇拿起桌上那份合同,一页一页地翻。
职位:合伙人助理。试用期三个月。月薪:两万八千元。转正后:三万两千元。年终奖:根据公司年度业绩和个人绩效评定,标准为三到六个月薪资。
五险一金全额缴纳。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每年一次体检。通讯补贴每月三百元。
陆念薇看完最后一行字,把合同放回桌上。她的手很稳,但心跳很快。两万八。比她预估的最高值还多了八千块。
“有问题吗?”林知夏问。
“没有。”
“那就签吧。”
陆念薇拿起桌上的笔,在合同最后一页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一次,她的字迹和签离婚协议时一样工整,但笔触完全不同——那次是冷的,这次是热的。
签完合同,林知夏站起来,从办公桌后面走出来,向陆念薇伸出手。
“欢迎加入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