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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凤西论战(1 / 2)

?清冽的泉水潺潺的流淌,发出丁冬的声响,和一长一短叫个不停的蝉鸣相映成趣,头上的阳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光影,一闪一闪亮晶晶的;不远处,弯弯的杨柳袅娜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了眼前。

美好的感觉在天地间酝酿氤氲,天兴和晓月的心却“咚咚”的跳的厉害,眼前的一切,让他们再一次想起在南山洪荒那动人心弦的十四个日日夜夜。那时,他们在鲜花盛开的草地上,第一次试探着拥抱温暖着对方。如今,在同一个山区,另一块青草地上,他们又坐在了一起。只是此别未经月,便觉良辰好景虚设。纵有万种风情,更与何人说?内心的激动澎湃一时怎么能用语言表述的清?

轻轻地,他粗壮起来的胳膊搭上了她的肩头。她的手摸索着紧紧抓住了他的另一只手。这个简单的动作下,世界上的一切似乎都静下来了,水声、蝉唱好象都来自遥远的天边,只有他们“咚咚”的鼓点般心跳声,宣示着青春的蓬勃;温暖而炽烈的阳光撒遍山间,眼前一切都变得更明亮了;又好像在大雪纷飞的冬日,喝了一碗热气腾腾的八宝粥般舒爽,火热甘甜的感觉倏的传遍了四肢百骸.

手相牵,心相连,语言在此刻就毫无意义,沉默才是最丰富最合适的表达。

沉默。

血液在激情中燃烧,爱恋在沉默中爆发……

“哥,想我了么?”她呢喃着。

回答她的是更热烈更有力的拥抱,他笨拙的拼命的吻,也雨点般落在她的脸上、秀发上。而这也正是她最需要的回答。

不知过了多久,两人纠缠在一起的身体才重新分了开来,又互相凝视着,仔细在眉宇间巡视对方在别后日子里经过的风霜。

毫无征兆的,天兴的肚子突然“呱呱”叫了声,晓月一怔。

天兴这才发觉自己前胸贴着后背,快饿坏了,抬头看了看天色,笑道:“我们去吃点东西吧。”

晓月明白过来,噗嗤一笑:“何伯母和雨子托我带来了虾仁水饺和几样小菜,还放在大营那里没带过来呢。我去拿过来。”

“一起去吧。”

他们一个拉着一个的手,沿着溪水澄清的小溪,顺着原路向土坡走去。

此时,该是中午兵团休息的时刻,这边山区到处是纷乱的人群,三个一伙,五个一群,呼朋引伴的,大声招呼着,吵嚷着,发泄一上午劳作的疲累。不过仔细观察,自可以发现,他们乱而不散,闹而不懈,部队的编制并没有打散。

天兴、晓月都曾师从兵法大家孙玄通,受过严苛的训练,眼光自然独到,一眼之下,都看的出来这些表象下的玄机。

晓月语气充满崇拜的道:“沈元帅好厉害啊,她一个弱女子,不但聪慧过人,还把部队带的如此出色。”

“呵呵,沈元帅军法之严,我是亲身领教了,想起来还有点怕怕呢。”

说话间上了插满旌旗的土坡,对面山坡上,许多面向这边的后勤兵,吃惊地瞪大了眼睛,指划着他们,惊奇而不解地议论着。沈凤西身边护卫亲卫都是美女,不过个个都是带刺的玫瑰,许多想一步登天的小子没少吃过她们的苦头,久而久之,他们便都学乖了,今天看天兴、晓月二人如此亲密,大摇大摆,百无禁忌,想破脑袋也难想出是怎么回事,顷刻间他们就成了一景……

前头,小珍轻盈的走过来,笑道:“杜姐姐,你说的就是他么?”

晓月脸上飞起一朵红云,点了点头。

小珍放肆地打量了天兴一眼,见他皮肤黝黑,粗砺,赤裸着的上身,肌肉怒突,上有暗红色的伤痕,犬牙状交错,一不留神真能吓坏小朋友,脚下的军靴污秽不堪,前头还开了个小口,似乎能看到他的乌黑的脚指头在不老实地动,惟有一双眼睛,充满灵气和生机,为那张老脸增色不少,她脸上泛起不过如此的表情,嘴上却很客气地道:“你是哪个小队的?”

天兴知道她是沈凤西身边的红人,贵人多忘事,很正常,立即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大声道:“报告,属下是地字军团第三师团第四万人队第七大队的。隶属陈老六指挥。”

“呵呵,沈元帅要请杜姐姐和你一起吃饭。走吧。”见他军礼如此标准有力,小珍想挑剔也挑不出毛病来,便殷勤地邀请他。

在天兴规规矩矩的行礼时候,晓月鼻头一酸,堂堂侯府少爷沦落如此,我最亲爱的人啊,在过去那么多日子里,你又受了多少委屈?为什么你不能象你的兄弟姐妹那样飞扬跋扈、目空一切?虽然那样的嘴脸让人恶心,但是总比龙游浅水遭虾戏来的舒心吧?

天兴对这个邀请处之泰然,也没有客气,他很清楚,沈元帅看中的是杜晓月“赵府八骏”之一、孙玄通等名师的弟子、侯府财务处帮办的身份,他没有要借晓月来蹭饭的念头,只是他身上最早觉醒的男人尊严告诉他没有必要跟小珍客气。当然,他也知道,沈凤西不见得会有巴结晓月的意思,她只是担心将来晓月会在粮饷上动手脚而已,况且迎来送往,惠而不费,皆大欢喜,总比傲慢待客,树立敌人强的多。

“两位,请这边来。”小珍甜笑着道:“前几天,沈元帅根据‘虎跃南山’地形,推断水在虎尾,我们到山尾一看,发现那边果然有水,还是个小湖,景色十分优美,今天中午沈元帅决定在湖边招待两位,请。”

天兴和晓月对看一眼,皆看出对方眼里的佩服之意,当初他们勘探地形,也知道水在虎尾的论断,只是当时时光匆匆,再看这个荒山兔子不拉屎的,想当然认为水是不可能有的,就没有实地考察,毕竟发现这个绝地就可算小功一件,无意识的疏漏,遗留下的尾巴,竟让沈凤西摆平了。由此判断,沈凤西年纪轻轻,学识恐怕不在他们之下,天兴对沈凤西的好奇心更重了。

水在虎尾的论断一点也没错,东西走向趴在地上如虎的土山东方,有个非常美丽的湖泊,湖水蓝绿无波,清澈见人,犹如一方明镜安于群山之间,大概有些年没人到过这里,隐约可见肥大的锦鳞在其中畅快的漫游,偶尔还跳出水面,飞溅起一捧漂亮的水花,恍若点点碎玉跌落玉壶之中。

沈凤西所决定建设堡垒的地方,是一片丘陵地带的山顶,所以他们和营地之间也只有隔着二座小山,坐在湖边的草地上,绿荫下,从小山那边传来士兵叫嚷的声音,隐隐约约的,越发增加了这里的宁静。

树梢上远处天边的群山峻岭,隐约有那么点意思,近处郁郁葱葱的山林层峦叠翠,眼前湖面倒影层次分明,几个沈凤西的亲卫正裤脚高卷,雪白粉嫩的玉足在轻轻划水为戏,却没有一丝破坏天然美景的蠢,有的是人与自然容为一体的和谐美。

一时,天兴二人心神迷醉地沉浸于动人的美景。

天兴呆呆地望著眼前的一切,一颗心却似乎跳出了胸腔,在天地间自在遨游,吹面不寒的徐徐清风温柔陪伴,变换不定的白云苍狗追逐嬉戏;清脆悦耳的欢声笑语助兴为乐,刹那间,他似乎再次进入一个神秘的天地,从身上每一个毛孔里都散发着无比的畅快感。

这该是人间的最美啊。只有湖光山色形影相吊时候,还称不上最美,一旦加入了人——能和天地浑然一体健康向上的人,溶入到其中,合为一体,那是多么美的景色啊!他突然间明白了“天人合一”的真谛,那就是天地无限而无私,人不能对天完全的征服与践踏,只能藉着整个身心与天地的结合,寻求天地万物和谐统一发展的康庄大道。

一但悟出了这一点,他心神随着无限的天地极度放开,他的感觉也随着天地的延伸而无限扩大,十分轻松地“看”到了四周——碧水共长天一色,鱼儿同美女齐笑的一切细节。

倏的,心底一阵细微的波动,不等他应变,天地万物已经欣然提示他是沈凤西在几个人的陪伴下过来了。

再看身旁的晓月,美目中不知什么时候蓄满迷蒙感动的泪水,现在还不知神游到哪里去了,他急忙握住晓月的手,低声道:“沈元帅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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